“杀生不虐生!”近日,湖北鄂州一男子,在长江旁边钓到了一条几乎有60斤重的大青鱼,可当路人要出钱买下这条鱼时,男子却称坚决不卖,本以为是要自己带回去,谁能想到他竟做出了如此离谱的举动。 六十斤,这在长江的日常垂钓中堪称“巨物”。它不仅仅是一条鱼,更是一笔可观的财富,一个可以津津乐道许久的传奇。很快,有识货的路人按捺不住,高声喊出了“一千块”的价格,想要将这稀罕物收入囊中。 人群的目光聚焦在张先生(化名)身上,等待着他点头,完成这桩水到渠成的交易。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他摇了摇头,语气坚决:“不卖。” 这一声“不卖”,让人们自然而然地推测,这位钓客是打算将这难得的战利品带回家中,或与家人共享,或宴请亲朋好友,将这江中的精灵化为餐桌上的荣耀。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所有人的预想都落了空。张先生并没有将鱼装入袋中,而是做出了一个在旁人看来颇为“离谱”的举动:他找来绳子,穿过鱼鳃,将这条巨物拴住,意图“放回江里养着”,或是“养在岸边”。 “杀生不虐生”,这句古老的训诫在此刻得到了一个极其矛盾的体现。他不愿为了千元而终结它的生命,仿佛这是一种纯粹的商业杀戮;但他也未能彻底放手,给予它完全的自由。他用一根绳子,将自己与这尾巨鱼、与这段不寻常的际遇,强行捆绑在了一起。 这既不是彻底的占有,也不是纯粹的释放,而成了一种模糊的、充满个人意志的“保管”。他可能认为,让鱼活在江中,哪怕是受困地活着,也比成为盘中之餐更为“慈悲”。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时长江正处在十年禁渔期。这项旨在修复母亲河伤痕累累的生态系统、让“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美景重现的国策,为每一个发生在江边的故事都预设了前提。 张先生的垂钓行为本身是否合规,已然引发了众多讨论。而他将渔获物,即使是意图放养,以如此方式处理,更引发了人们对政策的解读和执行层面的讨论。 至于这条大青鱼最终是在挣扎中力竭而亡,还是侥幸挣脱了那根象征着人类矛盾情感的绳索,重归深水,我们不得而知。 但无论如何,对生命的真正善待,永远应该建立在理解其需求、尊重其规律的基础之上,而非仅仅满足我们自身对“慈悲”的想象。 所以,只希望,下一次当人类与江中的“巨物”不期而遇时,我们能做出一个更明智、也更无愧于心的选择:既然要放生,那就不要穿绳,让它自由自在地在江水中生活。 信源: 国际旅游岛商报——男子在长江钓到近60斤大青鱼,钓友:第一次钓到这么大的鱼,又把它放回长江养着 文│一阳 编辑│史叔
会不会越来越多的东北女性嫁到南方?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