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嗓门大就有理的!贵州,女子上门去把店里的咖啡打翻,还说,你们不送是吧?不送是吧?那我不要了,随后转身就离开了,让店员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做错了什么,其实就是女子自己点的自提服务,结果找不到店,生气了,上门把咖啡打翻了。 素材来源于:第一现场2025年9月30日。 店里那天只安排了一个人值班,店里倒是没有多少顾客,但主要就是要接那些网上的订单。 女子下了单后就准备来自提,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店铺,就非常生气,给店员打电话问,他们的店怎么这么偏僻? 店员是搞服务的,理解顾客,赶紧说道,你别着急,我们的店就在你的不远处,你再按照定位过来,实在不行问一下旁边店铺的老板,他们知道的。 女子好像耐性不是太好,一会又打来电话说,我就是找不到你们,干脆给我配送吧,你都说不远了,耽搁不了你们多少时间。 店员看了看手中的货还比较多,等一会人家要来取货,自己走不开呀,就委婉地拒绝了。 女子更生气了:我照顾你们生意,你们却不提供服务,哪有这样的道理?随后又打电话骚扰店员,想逼迫对方给他送货。 店员就算没有耐心,也得忍住,对方是顾客呀,总说顾客是上帝,必须得把自己的性子压着,还是耐心地说,我不是不给你配送啊,我走了,店里就没人了,不可能让我关门吧。 对方不再说话了,店员以为女子消停了,可是不一会,一个披着长发、气势汹汹的女子就冲了进来,直接就打翻了台面上的咖啡,倒得一地都是。 店员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制作的咖啡,既心疼又无奈,他又不敢指责顾客,大气都不敢出,怕把对方又激怒了,到时候不知道又要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女子一边打翻咖啡,一边气势汹汹地说道,你们不给送是吧?不给送是吧?那我不要了,随后大步流星地就离开了。 店员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能默默地拿着扫帚、拖把,把地面和台面清理干净。 随后他就拨通了老板的电话,委屈巴巴地说,刚才那个顾客,不是我服务不好,是他确实要求太多了,我不敢关门,所以就激怒了他,我还生怕对方到时候投诉我。 老板也赶紧查看了监控,看到了事情的过程,确实如店员所说的那样,就没有责怪他。 其实老板也知道店员不容易,上门的顾客形形色色,总会遇到一两个这样性格的人。 他反而还安慰店员:你做得一点都没有错,门店要正常营业,根本不能因为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你要放宽心,该做啥就做啥,这个事情我来处理。 随后老板就把视频发布到网上,目的只有一个:为店员伸张正义。做人做事要讲道理,不是无理还要争三分,即使你是顾客,也得按章办事。 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女子回去肯定很生气,说不定会发点小作文,到时候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他们服务不到位,还是先澄清比较好。 大家看到后,觉得这样的老板挺不错的,还知道维护自己的员工,而且他不是护短,是确实员工受了委屈,帮员工伸张正义,应该给他点赞。 顾客虽然是店家的衣食父母,但也不能太矫情,得明辨是非。是自己的问题,那就要从自身找原因,哪能去怪罪别人呢? 一、女子说自己是照顾对方的生意,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服务,可她忘记了,自己选的是自提服务,双方的合同内容和配送服务是不一致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女子不应该单方面更改合同,要更改的前提,也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对方店里只有一个人,实在送不了,那就没办法。问题不是对方的原因,而是自己的原因,不能无理争三分。 2、老板发监控澄清事情的真相,只要给女子打码了,就不存在侵权,毕竟内容是事实,没有杜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视频的内容是真实发生的,没有对女子的肖像进行丑化,也没有泄露对方的姓名、地址,并且还打码了,不构成对隐私权或肖像权的侵犯。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呢?
不是嗓门大就有理的!贵州,女子上门去把店里的咖啡打翻,还说,你们不送是吧?不送是
芹姐说法
2025-10-01 11: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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