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61岁大叔离异无孩,没有再婚,他打拼出4套房和200万存款,其中一套,还在寸土寸金的深圳,可没人羡慕尊重他,有人跑到他老家宅基地,破口大骂他绝户,大叔受伤了,痛哭流涕了一夜后,决定娶妻生子继承自己的财产,他去网上找对象,不可思议的一幕接连发生,他最终傻了眼。 张大爷六十有一,已经花甲之年了,他打拼一生,最终功成身退,不仅手里握着200万存款,每年的利息,吃喝都用不完,而且还有4套房,其中一套,在寸土寸金的深圳,他房租都收到手软。 可张大爷却每天愁眉不展,眼泪汪汪,有的人,人活着钱花的一干二净,有的人,人死了钱没花完,而张大爷,却愁的是自己千万家产无人继承。 原来,张大爷有过一次婚姻,但失败离婚了,也没生下一儿半女。 他离异后,可能没遇到合适的,也可能他被初婚伤透了心,他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事业上,挣得盆满钵满,最终花甲之年,却发现自己形单影只,孤身一人! 面对自己大半生的积累,却后继无人,张大叔黯然神伤,可他回到老家,本以为衣锦还乡了,没想到,大家并没有给予他基本的尊重,更没人羡慕他。 甚至,有人跑到他老家的宅基地,对他出言不逊破口大骂,说他是绝户,有再多的钱有啥用,连个传宗接代的人都没有。 这些话,对张大爷刺激不小,他决定立刻马上找个年轻的,能生养的,真心实意跟自己过日子的女人,然后舒枝散叶,生儿育女,也为时不晚,等他百年后,也有给自己顶门立户,披麻戴孝之人了。 于是,张大爷开始网络交友,寻找有缘之人,万万没想到,他接连认识4个女子,全被对方给骗了。 有的女子信息和实际大相径庭,照片长的跟仙女似的,一见面又老又丑,甚至客服得知张大叔是钻石王老五,都假扮女子跟他聊天想忽悠点钱,还有的女子本来目不识丁,竟谎称本科学历…… 张大叔被折腾的心灰意冷,精疲力竭,怎么想找个真心的女人就那么难呢?难道自己万贯家财,就后继无人了吗? 有人很疑惑,有四套房2百万的人肯定是做生意积累的财富,一个人对旅游肯定没啥兴趣,一个生活房租和利息都花不完,只有再找个合适的大龄女人再生两个孩子安渡晚年,76岁还找个26岁的呢,难道60还找不上一个40岁有生孕能力左右的阿姨吗? 能。但是这个女人能真心和他过日子很少!!很多都是榨干钱扭头就走。真爱是靠命的。 这种情况是没对家乡有贡献,而且人家知道他有几个钱,也没帮乡邻,所以人家恨他,修行吧,什么自己呀别人呀,有了平等心,就没这个分别执着了。 所以就算你有亿万,但你绝 后,人家一句绝 户。你都苦恼半辈子。他穷,子孙满堂,就算你骂他穷,但他很有底气怼你。但人家骂你断后,你就没有底气怼人家了。 当下都什么年代了,还死抱着陈腐观念不放?不必为世俗的偏见所苦恼,及时行乐。 自己把身体养好是关键,房子卖了,到处旅游,潇洒一辈子也不借,余生开开心心过,在死之前把钱花完就可以了。人生只是个体验,有无子嗣又有啥关系。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张大爷无配偶、子女且父母可能已故,文中未提及,依据本条款,其遗产将无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也不存在,最终遗产将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财产如果无法通过法定继承传承,则可能“后继无人”,这也是他急于寻找伴侣生子的核心动机。 如果张大爷再婚并生育子女,子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无子女生育,则需通过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安排财产,如指定慈善机构继承,以避免财产被收归国有。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张大爷在网络交友中遭遇欺诈,如虚报年龄、学历或身份,与其缺乏婚前财产约定直接相关。 如果他和潜在伴侣签订书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4套房及200万存款为个人财产,可有效防止对方通过婚姻牟取经济利益,如离婚时分割财产。 张大爷需通过公证、律师见证等方式固定财产归属,确保“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此操作可规避《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继承或受赠财产默认共同所有”的风险,即使再婚后生育子女,也能保障自身财产权益不被配偶侵占。 张大爷被辱骂后继无人的行为已违反《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第3条,构成对其人格尊严的侵害。法律赋予其通过诉讼主张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的权利。 如果张大爷最终再婚失败,老无所依,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扶养人,如可信亲属或机构负责晚年照料,以遗产作为回报。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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