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几个帖子在讲陈震这次事件,着重强调的是:
你陈震是网红,有接受舆论监督的义务。
这话是没错的,你是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有这个义务保持正确的行为、价值导向,如果显著违反公序良俗、并有确凿证据,相信国家网信部门不是吃素的。
不过这两天观察下来可能还有一个潜在的、大家都见到了但可能不觉得是问题的问题,也可能大部分有该问题的人觉得法不责众、甚至可能会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代表吧,也就是大量的在确凿证据没有落实之前的提前审判。
改开之前的那一段HWB事件,相信30岁以上的人士都听说过的吧,当年的那场运动,本意是教员号召并发动群众批判某个群体;只不过当有人扛着红旗反红旗、其行为过犹不及的话,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
所以,舆论监督是不是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也就是谁来监督舆论?总有一种大鸣大放、引蛇出洞的味道,某个方面希望某类群体能够暴露的更充分一点,在某个时点来个精准暴击?
就好像脸上的痘痘一样,刚开始的时候的确很疼,挤又挤不出来、碰又碰不得,需要一点时间让这个痘痘自己猥琐发育,最终“噗”的一声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