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男子醉酒后,背着妻子偷偷去找三姐,想跟她发生关系,谁料,到三姐家,竟意外发现,她屋里还藏着别的小伙,男子嚷嚷着让小伙出来,小伙吓得缩在卧室不敢露面,三姐紧紧堵住卧室门,男子一看三姐这么护着小伙,顿时火冒三丈,转身用凳子堵住大门,然后冲进厨房拿来菜刀,三姐吓坏了,赶紧打电话给堂哥、堂嫂来支援,最终三姐被砍,导致全身多处损伤,三姐把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谢先生今年54岁,孩子已经很大了,妻子也很顾家,本来家庭幸福美满。 可谢先生不堪于平淡的生活,被外面的女人迷上了,于是背着妻子在外偷偷和唐某好上了。 唐某是一个单身的女人,自己住,谢某闷了,醉酒了都会跑去唐某家,两个人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 虽然谢某和唐某不是真正的夫妻,但在谢某看来,唐某就是他的女人,他们跟别的夫妻没什么两样,只是差了那一本证罢了。 2024年2月26日晚上8点多,谢某跟朋友喝了些酒,有点醉了,他想到了唐某,想跟她恩爱。 于是,打电话给唐某,问她在不在家,自己要过去看看她。 唐某一听谢某要来,声音立刻就变了,说话也支支吾吾,好像有意隐瞒着什么。 谢某一听觉得不对劲,再仔细听,发现一男子正跟唐某小声说话。 谢某气坏了,大声问唐某,谁在你家,你跟谁鬼混呢? 唐某更加紧张了,咬死不承认她那里有别的男人,可说出来的话又没法圆谎。 谢某气愤地把电话挂了,他的女人,竟然背着他跟别的男人约会,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也想越气的谢某直接冲到唐某家。 而唐某这边,没想到谢某会来,也没想到他这么快就赶到,当她听到门口钥匙的开门声,瞬间吓得慌了神。 谢某动作很快,开了门后,三步并作两步直接冲到卧室门口。 唐某见状冲出卧室,堵在卧室门口死活不让谢某进卧室。 谢某看唐某这架势,断定了里面肯定有别的男人,看唐某这么护着那个男的,心里更气。 他嚷嚷着要屋里那个怂货赶紧滚出来,唐某嘴上说着没人,可又不肯打开卧室的门。 两人边吵边推搡着,屋里那个男人吓得不敢出声。 正在气头上的谢某转身直接拿了张凳子堵住大门,然后冲进厨房拿菜刀。 唐某一看吓坏了,她赶紧拿出手机给堂哥堂嫂打电话求救。 住在附近的堂哥堂嫂很快赶来,可大门被谢某堵住了,他们没法进。 谢某拿了刀后,嚷嚷着一定要教训屋里那个男人,唐某用力推开谢某,想要冲出去给堂哥开门。 气急败坏的谢某挥舞着刀,把唐某砍伤了,这时躲在屋里的欧某听到唐某的喊叫声后,也冲了出来。 谢某看到欧某,拿着刀就冲上去,唐某也在这时顺利脱身跑去给堂哥开门。 最终,唐某、欧某、唐某堂哥几个人合伙制服了谢某,堂嫂顺利报了警。 2024年3月13日,谢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拘留。 而唐某伤得最重,当晚被紧急送医,在医院住了14天才出院,出院诊断,唐某大拇指骨折,全身多处损伤。 之后,唐某经相关部门鉴定:她因受外力作用致开放性右拇指指骨骨折,手部伸肌腱损伤,开放性颅骨骨折,头皮裂创。 今年5月,唐某把谢某告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加起来4.7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唐某损失3.1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谢某犯了哪些罪? 首先,谢某在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背着妻子与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同时,第1091条规定,若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谢某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但需注意,该义务主要约束婚姻内部关系,若谢某的妻子据此提出离婚,可主张谢某存在重大过错并要求损害赔偿,而唐某因与谢某无婚姻关系,无法依据此条款向谢某主张权利。 其次,谢某作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在发现唐某家中有其他男子后,因愤怒持菜刀砍击唐某,导致唐某开放性右拇指指骨骨折、开放性颅骨骨折等多处损伤,经鉴定已构成身体伤害。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构成需满足四个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体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造成一定损伤。 谢某明知持刀砍人会造成他人身体损伤仍实施该行为,主观上具有明确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伤害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唐某3.1万元物质损失,符合法律对该罪的量刑及民事赔偿规定 。 最后,我想说,谢某婚内出轨已是过错,持刀伤人更是触犯法律,该严惩。 唐某也不地道,感情拎不清,把自己置身危险中,成年人都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猫眼学法
重庆,女子在餐馆吃饭时,发现对面一男孩一直用手机偷拍自己,她气得上面索要对方手机
【202评论】【7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