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54岁男子醉酒后,给情人打电话要见面,不料女子支支吾吾不乐意,男子隐约

红尘漫步人生 2025-10-08 20:43:21

湖南资兴,54岁男子醉酒后,给情人打电话要见面,不料女子支支吾吾不乐意,男子隐约听到旁边有男声,顿时火冒三丈,直接冲到女子家门口,不料卧室真有一个男人,吓得女子不敢开门。男子醋意大发,跑到厨房拿出菜刀把情人砍伤,屋里男人听到动静,跑出来拉架,也被男子砍伤,男子这下解气了,但他也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54岁的谢某曾引以为荣的是,一把年纪还有个小6岁的红颜知己唐某。 唐某虽然48岁,但风韵犹存,不光耐看还嘴甜,把谢某哄的团团转。 谢某以为找到真爱,背着妻子和她搅和到一起,俩人三天两头约会,恨不得天天粘在一起。 2024年2月的一天晚上,谢某喝完酒,马上想见唐某,就迫不及待打电话要见面。 唐某接到电话有些不自然,没有每次那么兴奋,反而支支吾吾说没在家。 谢某当时就不高兴,以往只要他有要求,唐某随叫随到,这是闹的那出。 他心里不痛快继续电话纠缠,突然听到唐某身边有男人的声音,这下他醋意大发,你和我好,就不能背叛我。 他直接逼问唐某是不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唐某直接否认,说他整天疑神疑鬼,没有的事瞎猜。 谢某瞬间不淡定,唐某亲口说心里自有他,要长相厮守,他觉不允许唐某和别人有染。 他挂了电话,越想越不对劲。在酒精的作用下,直接到唐某家一探究竟。 其实谢某心里不相信唐某会背叛他,他也想给自己吃个定心丸。 晚上9点多,谢某出现在唐某家门口。唐某开门时,眼神明显有些慌乱。 谢某没给她太多解释的机会,径直走进屋里,开始四处查看。 窗帘,衣柜,旮旯胡同都看了个遍,他的气消了不少,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当他要进卧室查看时,发现门是锁着的,里面隐约有动静。 唐某这时拽着他,撒娇卖萌,说他喝多了,赶紧喝点茶水解解酒。 谢某虽然没少喝,但他心里明白,这里面一定有猫腻。他低吼着,命令唐某把门开开。 唐某说他啥也不肯,说门锁坏了,两人随即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但唐某就是不让步,卧室门始终紧闭。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从深夜11点,到凌晨1点,谢某的怒火越烧越旺。 他搬来凳子堵住大门,又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威胁唐某让里面的人出来。 但唐某似乎很了解谢某的脾气,知道他只是在吓唬人,依旧选择僵持。 谢某无奈,只能一边喝着剩下的酒,一边在客厅里踱步等待。 又熬了3个小时,眼看天快亮了,谢某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唐某终于撑不住了,悄悄给堂哥打了求助电话。 半小时后,唐某的堂哥和堂嫂赶到。听到敲门声,唐某感觉来了救星,仗着胆子想去开门。 谢某彻底失控,冲上去阻拦。唐某这次没有退缩,硬是要去开门。 眼看着大门即将打开,谢某红了眼,挥刀砍向唐某。唐某的右手和右侧头面部瞬间鲜血直流。 她的惨叫声,让躲在卧室里的欧某再也藏不住了。他猛地打开门冲了出来,与谢某扭打在一起。 欧某虽然也被砍伤了头面部,但年轻力壮,很快就将谢某摔倒在地。 随后赶来的堂哥立刻夺下了谢某手中的菜刀,三人一起将他制服。堂嫂则立刻报了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谢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谢某持菜刀将唐某和欧某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唐某被诊断为开放性右拇指指骨骨折、手部肌腱损伤、开放性颅骨骨折等多处伤情,欧某也被砍伤头面部。 谢某的行为导致他人身体损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谢某违背夫妻互相忠诚的义务,背着妻子和唐某胡来,他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令人发指。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唐某被谢某砍伤,遭受了身体损伤和物质损失,她在谢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判决谢某赔偿唐某各项损失3.1万余元。 谢某因为婚外情里的嫉妒和冲动,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也给别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一把年纪了,本应是享受生活、安度晚年的时候,却因为一时糊涂,落得个牢狱之灾和经济赔偿的下场,实在不值得。 对此,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秋日生活打卡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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