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存在诸多问题,还是需要从安全和法律等多个角度进行看待的。
从安全性方面来看,电动轮椅本身设计是为了满足行动不便者在特定环境如室内、小区等短距离代步需求,其速度、稳定性和安全性等方面都与正规交通工具存在差距 。而加装担架和后视镜后,轮椅的重心可能改变,行驶时的稳定性降低,容易发生侧翻等危险。此外,老人躺在担架上,视野和反应能力可能受到限制,遇到突发情况难以及时做出正确反应,不仅会对自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 。
从法律层面来讲,电动轮椅属于医疗器械,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可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 。根据相关规定,其一般只允许在人行道上行驶 。私自改装电动轮椅并上路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如四川绵阳老人电动轮椅装担架后视镜上路的行为,当地交警就明确表示已构成交通违法,私自改装车辆属于违规行为。
不过,也应看到老人有出行的需求,而部分地区存在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老人选择使用电动轮椅上路 。但无论如何,安全是首要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轮椅非法上路的管理和引导,同时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以保障老人的出行安全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