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局散了,人没了。 可这后续的赔偿拉锯战,比酒局本身还扎心。 去年12月的晚

清风抚心房 2025-10-11 12:39:36

酒局散了,人没了。 可这后续的赔偿拉锯战,比酒局本身还扎心。 去年12月的晚上,林某和李某撮合祁某、张某吃饭,四个人喝了二斤多白酒。散场后张某先回了家,祁某、李某跟着林某回了她住处——又接着灌了点白酒。后来祁某走了,李某和林某发生关系,之后李某自己在沙发睡着了。等第二天早上6点,李某发现林某没了气息,赶紧用她手机喊来家属,家属到了直接报警。 当时派出所让双方协商赔偿:李某给了5万还打了5万欠条,祁某给2万打3万,张某给2万多打3万。结果后来三人没兑现剩下的钱,林某家属把他们告到法院要11万加利息。 鉴定结果出来,林某是本身有脑血管病,喝酒诱发了脑出血死的。法院判的时候说,张某、祁某没劝酒,已经尽了人道主义,不用再赔;但李某不一样——虽然没劝酒,可他和林某有特殊关系,当晚同住却没留意她的状态,得赔2万。 其实这事最让人琢磨的是:酒局的“共饮”不是大锅饭,责任从来是“具体到人的”。林某自己没注意基础病是一方面,但李某作为最后和她在一起的人,是不是该多留个心眼?比如看看她有没有难受,或者别让她再喝? 说到底,酒局的风险从来不是酒,是“亲近的人该不该多担点”的边界。你们觉得,李某这2万赔得合理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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