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子逃避检查时从12层坠亡嫖娼男子、介绍人一审被判赔30余万元! 男子鱼某

一个俗俗俗人 2025-10-11 13:21:46

卖淫女子逃避检查时从12层坠亡 嫖娼男子、介绍人一审被判赔30余万元! 男子鱼某经人介绍,支付300元后欲和卖淫女子柴某发生关系,遇敲门检查后,柴某在从12层向11层转移的过程中坠楼身亡。随后鱼某和介绍人刘某被坠亡者家人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 网友评论:我觉着检查人员有70%到80%的责任,应该由检察部门赔偿,嫖客赔30%到40%就跟咱们的交通法道理是一样的,没有接触造成人员伤亡,应该由查处一方赔偿,咱们的法律不能太双标。 检查人员担责才对,检查首先要保证别人安全。 主要还是检查人员敲门而导致被害人慌乱之中逃跑而坠楼身亡,检查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考虑不周也应负百分之三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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