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偷菜18次获刑6个月:别让“小贪”拖垮人生 近日,江苏吴某因4个月内18次盗窃村民菜地农作物,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法院认定其行为虽涉案金额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但属多次盗窃,符合刑法量刑条件。这则新闻底下,一半人说“判得好”,一半人问“至于吗”,可深挖下去才发现,这哪是偷菜那么简单? 吴某年过五旬,靠打零工维生,收入本就不稳定。谁也没想到,他的贪念是从7根长豆开始的。2023年6月第一次偷菜被发现后,他当场归还,可没被重罚的侥幸,反倒成了贪念的“催化剂”。2024年2月起,他彻底放开了手脚,从长豆、黄瓜到南瓜、玉米,把村民的菜地当成了“自家菜园”,4个月里足足偷了18次。 村民们被偷得实在没辙,李某索性装了监控,这才抓了现行。6月24日凌晨,吴某驮着三袋玉米准备溜走,被李某骑车追上,面对“监控拍得清清楚楚”的质问,他才低头认罪。民警后来在他身上和住所搜出的农作物,算下来总共才值1120元,可就是这千把块的菜,换来了半年牢狱。 有人说“太严苛”,可法律早有定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不止看数额,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就算“多次盗窃”,哪怕单次价值不高也要追责。吴某18次作案远超标准,判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事儿最戳人的不是刑罚本身,而是藏在背后的人性:第一次偷菜是侥幸,第二次是习惯,直到第18次,早就把“不劳而获”当成了理所当然。 村民们种点菜不容易,起早贪黑的收成被反复偷窃,伤的是生计更是心气。而吴某呢?打零工再累也是踏实钱,偏要走歪路,最后工作没了、自由没了,还落了个犯罪记录,这笔账怎么算都亏透了。 评论区里有句话说得对:“不是菜值钱,是规矩值钱。” 生活里哪有那么多“小事无所谓”?今天偷根葱,明天摸个瓜,看似不起眼的“小恶”,攒着攒着就成了毁人生的“大祸”。这6个月刑期,与其说是惩罚,不如说是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别让一时贪念,毁了整个人生。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来评论区聊聊~新型偷菜 盗窃标准
4个月偷菜18次获刑6个月:别让“小贪”拖垮人生 近日,江苏吴某因4个月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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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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