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一14岁女生在家没写作业,被父母凶了一顿后又把孩子手机给砸了,女生生气的跑出了家门后,直接从小区的18楼跳了下去,事发后,女孩父母认为这是物业的责任,于是将物业告上了法院索赔60万元。 张先生和妻子刘女士有一儿一女,可谓是儿女双全,不过,因为俩孩子学业问题,夫妻俩却没少操心。 虽然在物质层面,张先生两口子对俩孩子可谓是有求必应,无论是穿的还是戴的,都是挑最好的,就连手机也都给孩子配好了。 即便如此,大女儿总是因为玩手机不写作业和张先生两口子吵架,事发当晚,双方又因为玩手机没写作业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刘女士一气之下,直接把手机给砸了。 看到手机被砸后,大女儿张某便跑出了家门,因为担心女儿安全,刘女士让儿子去找一下姐姐。 没想到,弟弟刚在楼顶看到姐姐时,姐姐就从楼顶18楼跳了下去,导致张某当场身亡。 事发后,张先生和刘女士悲痛不已,但是考虑到物业没有在楼顶锁闭天台,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因此,客观上导致了女儿跳楼的悲剧。 于是,张先生和刘女士就把物业公司以及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告上了法院,请求赔偿损失60万元。 事发后,网友表示,我女儿也是14岁了,今年很明显没以前听话了还爱顶嘴,只有要钱的时候才叫老爸,我偶尔也问她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她说就是说不出来心里难受不由自主的烦躁,这个阶段就是经常安慰她,晚上放学回家都是妈妈跟她互动和辅导作业,注意这个阶段就少说少管,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就随她去,过了这个阶段就好了,一句话就当个朋友处。 还有网友表示,我女儿高二时也有一段时间情绪波动厉害,厌学,我就向老师给孩子请了几天假带她出去玩,什么时候想去学校就什么时候去,不强求。我想要一个健康的女儿,其他都是次要的。我女儿现在读大学二年级了,在学校可积极阳光了。 也有网友表示,从报道来看,主要责任还是在家长和自身。但从提高安全保障措施方面看,天台围墙高度是否有足够保障,恐怕也有必要计较一下。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作为物业来说,一个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为小区业主提供安全的环境,以及公共环境中不得有妨碍业主生命健康的隐患。 由于小区的窗户不同于医院以及酒店的窗户,要求有开合度,所以,只要窗户的位置、尺寸、大小符合要求,便属于合格产品,对此,无论是开发商来说,还是物业来说,都没有义务为合格的产品承担责任。 就好比一个人要自杀,去超市买了一把水果刀之后,死者家属能要求超市或者厂家承担责任是一个道理的。 最终,法院也没有支持张先生和妻子的诉求,毕竟,相关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住建部门以及消防部门都是验收合格的,所以,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先生要求物业以及消防、住建部门的赔偿要求。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青海海西,一14岁女生在家没写作业,被父母凶了一顿后又把孩子手机给砸了,女生生气
大彬叔叔
2025-10-14 1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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