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存在的问题》 3 .违规添加中药材 在药食同源食品市场中,非法添加与滥用中药材的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和市场的正常秩序。中药材的使用需要遵循严格的剂量规定,超剂量使用会使药物的偏性增强,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一些不法商家为增强产品“功效”,在药食同源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或违禁物质,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且对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一些商家在生产药食同源食品时,不按规定使用中药材,超范围、超剂量添加,给消费者带来潜在的健康风险。还有商家为追求产品的“神奇功效”,在食品中添加未被列入药食同源目录的中药材。例如,将三七、丹参等仅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质添加到普通食品中,或者随意添加炮制加工过的中药饮片等药品物质(如阿胶膏、西洋参片等)。这些行为不仅改变了食品的性质,而且可能导致消费者误食后出现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会引发中毒。 4. 监督与管理体系不完善 对药食同源食品进行质量评价和质量控制,是保证其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 当前,药食同源食品行业的准入标准相对宽松,没有成文的规范性文件,缺乏严格的资质审核和评估机制。 在企业资质审核方面,部分地区对申请进入药食同源食品生产领域的企业,在生产设备、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审核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具备相应生产条件和技术实力的企业进入市场。一些小型企业仅有简陋的生产设备和少量的员工,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却能顺利获得生产许可,投入药食同源食品的生产。在产品审批环节,对于药食同源食品的新产品审批缺乏科学、细致的评估标准,难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药食同源食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滞后性,随着药食同源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新的产品类型、营销模式不断涌现,但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更新,无法有效应对市场中的新问题。针对新兴药食同源食品形态,尤其是那些结合现代生物技术的功能性食品,以及通过社交媒体、直播电商等新型销售渠道推广的商品,当前的法律框架和监管政策尚显不足,监管领域存在一定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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