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男子因在网上公开密阳性侵案嫌犯信息获刑8个月】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据韩国法律界15日消息,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15单独审判员金雄秀法官当天对因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诽谤)等被起诉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300万韩元。并以"有逃跑之忧"为由当庭逮捕。
A某涉嫌将包含密阳集体性暴力事件加害者姓名、照片、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YouTube频道"地狱保管所"视频截图后,编辑成视频发布在社交媒体上,并被移交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A某主张其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并无诋毁相关人员的意图。但审判部指出,A某在调查机关曾陈述"为了惩罚加害者而发布了视频",因此未采纳其主张。
审判部表示:"被告以让相关人员无法进行社会生活为目的,为进行私人制裁而发布视频,这符合事实","这是现行法律所不允许的,不能视为是为了公共利益"。审判部还指出:"如果私人制裁在社会上扩散,可能会损害司法体系,罪责不轻","受害者中包括未确认参与密阳性暴行事件的人员,但被告仍公开了其信息。"
审判部补充说明,在量刑时还考虑了A某曾因多种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前科、部分承认罪行的情况,以及与该事件相关的视频目前似乎已被删除等因素。
密阳集体性暴力事件是指2004年12月,密阳地区44名高中生将蔚山一名女初中生诱骗至密阳,并在一年期间持续对其进行性暴行的事件。
去年,加害者个人信息在网络空间被公开,使该事件再次受到关注,在此过程中引发了关于私人制裁等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