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了一屁股债,官司缠身,老板心一横,直接把公司给注销了。 以为人死债消,公司一没,谁也别想找到我。 天真。 以前可能觉得这招挺好使,现在广州法院直接给你点名了。 看看这些“聪明人”都是怎么玩的: 官司打到一半,偷偷搞个假的清算报告,公司没了,法人股东也不出庭了,就硬拖着,看你能把我怎么办。 还有更绝的,欠着钱呢,先把公司注销了。等债主反应过来,把股东个人告上法庭,股东输了官司,居然反手又去申请“复活”公司,说之前的注销不算数,想用这招对抗判决。好家伙,搁这儿反复横跳,把法律当猴耍呢? 还有一审输了,上诉之前,火速注销。然后还假模假样地用“已死亡”的公司名义继续上诉,就是不交材料,纯纯地恶心你,拖死你。 想金蝉脱壳? 现在迎接你的不是自由,是大额罚单。直接罚到你个人头上,让你知道什么叫“妨碍诉讼”。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别把法律当儿戏,更别把你的债主和合作伙伴当傻子。 市场经济,玩的就是一个信用。 人没了信用,跟“注销了”又有什么区别?
公司欠了一屁股债,官司缠身,老板心一横,直接把公司给注销了。 以为人死债消,公司
为天下痴狂
2025-10-16 0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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