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惨谁有理!江苏南京,因小区内的狗经常在家门口大小便,其味道已经影响生活,业主一气之下在楼下投放含有异烟肼的火腿肠。没成想当天晚上一只泰迪狗就中招,送医后狗主花了4.6万给爱狗抢救,但还是因中毒太深没抢救过来,事后又花2699元给小狗办了个告别仪式,狗主痛失爱犬情绪崩溃,将投毒的人和物业都告上法庭,索赔含精神损失费近10万元。没想到法院竟然这样判了! 陈某是某小区92栋业主,自打他搬进来,家门口、连廊里总有人家的狗随地大小便,那味儿飘得满楼道都是。 他找物业反映,跟养狗的邻居沟通,来回折腾了好几次,啥用没有。 这天陈某在自家院子里干活,眼见一只小狗在路边乱拉乱尿,那火一下就窜上来了,直接在门口贴了一张警告书。 内容写的明明白白:养狗人注意,因狗乱拉乱尿的气味,已经严重影响本人,我将在91至94栋连廊将投异烟肼火腿肠,遛狗到别处,否则后果自负。 这警告书贴出去,却没见养狗人的收敛,3月8日,陈某一开门就在门口看见一摊尿。 忍无可忍的他直接做了6根带有异烟肼的火腿肠投放在92栋周边的草坪上。 同一天,66栋的业主蔡某带着自家养了10年的泰迪狗可乐遛弯。 蔡某带着爱狗在湖边溜达一圈后又在小区转了一圈。 谁知,回家没多久,爱狗就不对劲了,精神越来越差,后来直接开始抽搐,浑身发抖。 蔡某紧急将爱犬送至医院,经检查为药物中毒,蔡某心痛不已,让大夫不管花多少钱都要将它治好。 一个多月的时间,蔡某花了近4.6万治疗费,还是没能留住爱犬的生命。 4月24日,这只陪伴蔡家十余年的泰迪犬因肝肾衰竭离世,蔡某又花费2699元给爱犬办了个告别仪式。 可悲伤过后,更多的是气愤,好端端的狗怎么会中毒?他立马报了警,势要找到投毒之人。 帽子叔叔通过监控,很快锁定了投毒的陈某,还在草坪上找到了未被误食的毒火腿肠。 陈某解释,自己常年被这些狗的屎尿味影响,之前出过警告书,自己只是想要吓唬一下这些人。 最后经过调查,帽子叔叔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的火腿肠致蔡某的狗中毒,所以没给行政处罚。 明明是他投的毒,监控都拍到了,我的狗难道就白死了? 蔡某不服,以未尽管理义务为由,直接将陈某和物业一起告上法庭。 索赔爱狗的价值费、治疗费、精神损失等共计9.98万元。 它称泰迪狗可乐已经养了10年,它不是自己养的宠物,是家人。 法庭上,蔡某坚持称自己的爱狗就是陈某的火腿肠毒害身亡,物业也没尽到管理义务,所以他们都要付相应的责任。 陈某则强调,有什么证据能证明狗是吃了自己的火腿肠毒死。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陈某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有毒的火腿肠,存在过错。 但蔡某曾说自己当时在小区及湖边等多个区域遛狗,既没有目击小狗吃火腿肠,也没有证据排除狗在其他地方误食毒物的可能。 所以没有提充分证据证明陈某的行为与狗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陈某不用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物业拿出每日安保巡查记录、业主群文明养宠宣传截图、联合社区办犬证的照片,还有时常提醒遛狗戴嘴套的聊天证据。 证明自己不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安保、保洁义务,还主动开展文明养宠活动,事发后及时提醒风险、配合警方调查。 综上所述,最后法院驳回蔡某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这场纠纷落幕时,没有赢家,蔡某失去了陪伴十年的爱犬,索赔无果。 陈某虽未赔偿,却因投毒行为留下案底,还可能面临潜在法律风险。 物业公司虽胜诉,却仍要面对小区内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 还有人认为,虽然陈某没有担责,但在公共区域投毒已踩着红线, 要是哪天小孩捡了草坪上的火腿肠吃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对养犬人而言,蔡某的教训足够深刻,拴绳戴嘴套不只是文明要求,更是规避风险的防线。 对那些被不文明养宠困扰的人来说,陈某的做法也绝对不可取,极端维权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一次的人侥幸没担责,可下次呢?万一真出了更严重的事,后悔都来不及。 对此,你怎么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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