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甥”和“大外孙”尽一字之差,却让两个家庭错失了上海的“高额”遗产。 (信源:极目新闻——《男子立遗嘱写错外甥名字,将“大外甥”写为“大外孙”,上海奉贤法院:虽有瑕疵,但有效》2025-10-20) 说到上海遗产的含金量,想必那也是无需过多赘述的了,但就有这么个大家庭,却因为一份自书遗嘱的乌龙事件,让张先生在上海的遗产归处竟犯了难。 2022年5月15日的张先生,父母早亡而他也因为一些原因在还没有婚育的情况下离世,这事儿一出可是让张先生的家人们都想要去“捡个漏”。 而张先生本身是有两个姐姐的,所以在大姐和二姐处理完张先生的后事,也就该对其遗产事宜申请了公证,认定由张先生的两位姐姐分别继承张先生的遗产。 然而就在人们以为事情就这样该结束的时候,反转却是突然就降临到了两个家庭。 当时张先生的大姐和二姐,正准备对遗产进行分割之时,二姐的儿子、还有张先生的外甥李炯却在遗物中发现了一份遗嘱,而这份遗嘱却是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2023年时发现遗嘱的李炯,就通过个人通讯方式发信息与张先生的二姐取得联系,并称他本人在2023年3月11日发现逝者遗嘱,并接受逝者的遗赠。 于是有图有证据的李炯还让张家二姐转发给张家大姐,让张先生的姐姐将张先生的遗产交还给外甥李炯,可遗嘱上的一个错别字却让事情也变得更加复杂。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虽然有很多种,但如果存在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只要上面标注清楚年月日和本人签名,那么法律也是会承认其效用的。 哪怕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本或是书信,只要提到了有关其死后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在法律上也都会认为其具有法律效应、并要按照逝者意愿予以分配。 但李炯作为张先生的外甥,发现了遗嘱且认定张先生是要将遗产留给他没有错,可错就错在了张先生的那份手写信中,错将将李炯的“炯”给错写成为了“烔”,也就是在“口”字上方有横和没横的差别,甚至还将“大外甥”写为了“大外孙”。 这两处的错误也是让张家的大姐与二姐抓住了错处,认为那手写信不作数,毕竟名字不仅写错了身份也还弄错了,甚至落款的时间也没有说的很详细。 所以在她们看来这是一份具有“瑕疵”的手写信,并不能作为外甥李炯获得继承权的有力证据,经过一番的推诿扯皮之后,法院却是给了最后的公证。 而法院在最后认定,要将张先生在上海的遗产判给张先生的外甥李炯来继承。 这就有人问了,那对于忙前忙后的两个姐姐岂不是不公平?但法院之所以这么做也是经过多方考量之后,才最终认定的这个结果。 在法院看来张先生因为受教育程度相对有限,而又因为沪语的发音与普通话还是有着一定的差别,而张先生本人并没有外孙,而李炯名字虽然有错别字但却极为相近,再加上张先生也没有除李炯外其他与这个名字相近的亲戚,所以最终认定李炯可以继承张先生在上海的遗产。 虽然后来张家大姐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依旧维持原判的法院仍给出的是相同的理由,而原本满心欢喜准备继承遗产的两姐姐家庭,最终也只能希望落了空。 所以法律自有法律的规矩,而遗嘱的继承问题在不少的家庭之中也都存在矛盾,而在法律上认定的遗嘱类型也有很多种,像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可是这些都需要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才能证实有效。 至于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也是需要有权威的证据才行,就比如本人的亲笔书写,那可是要比照字迹的,而公证则是有专业公证人员按照法律流程进行登记在案。 就像本案中外甥继承舅舅的遗产,那是好在其外孙和类似名字的人不存在,不然这可是有嘴也说不清楚的大麻烦事儿。 在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事?要是不幸碰上了有小瑕疵的遗嘱,你会按照法律判还是顾着亲情加以协商呢?欢迎评论区一起聊聊~
“大外甥”和“大外孙”尽一字之差,却让两个家庭错失了上海的“高额”遗产。 (信
品唱念做打
2025-10-20 1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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