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一位小女孩,家住在六楼,父母外出工作,就把孩子给独自关在了家里。小孩天生

梅姐说法 2025-10-21 00:13:50

广东,有一位小女孩,家住在六楼,父母外出工作,就把孩子给独自关在了家里。小孩天生就顽皮好动,爬向了窗台。虽然窗台封窗了,孩子一个不小心,从缝隙处坠落。幸亏孩子福大命大,当时头部卡在了栏杆之间,没有掉下去。卡住脖子、摇摇欲坠,看这情形还是非常严重。现场不少路人纷纷大喊帮忙救助小孩,据称,有一位好心人大哥,见义勇为,将孩子给拽进了房屋。 温州都市报10月1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眼看孩子的情况非常危急,而且楼层高达六楼,孩子要是掉下来,后果简直难以想象。 在广东惠州的一处出租屋内,住着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平时外出上班,家里还有一位小孩,这对父母就给孩子锁在家里,防止孩子乱跑走丢或者发生危险。 这一天,这对爸爸妈妈又出门上班去了,照例他们又给孩子丢在家里。小姑娘正是五六岁的时候,活泼好动,主打一个闲不住。 孩子在家上蹿下跳的玩耍,居然想到爬上了阳台。阳台虽说是做了封窗处理,但是栏杆还是有缝隙,上面根本没法让一个孩子站立玩耍。 就在小孩爬上不锈钢窗户架的时候,小孩脚部一滑,直接就摔下去。当时孩子的身子跟腿部,已经完全坠落,不过万幸,孩子的头部给卡在了栏杆中间。 就这样,一个女童,直挺挺的给“悬挂”在防盗窗栏杆处,孩子因为害怕,不断的抖动着双腿。腿部牵引着身体,一直在晃来晃去。 这一幕,被底下路过的居民们给看到了,一个个都吓傻了,全都大声呼救:“快来人呐!一个小孩要掉下来了!” 这一声呼喊,惊动了更多的热心群众,大家都站在下面想办法,应该怎么搭救这个小女孩呢。有人提议说,赶紧联系房东,先开门再说。 周围邻居有认识这位房东的,立刻就联系上了。房东带着钥匙,来到租客家,走进去一看,孩子还悬挂在上面呢。 现场的人们先拨打了消防电话,但是在等待期间,孩子卡着脖子,随时都可能失去呼吸。一位正义大哥站出来,他说尝试拽住孩子,向上牵引,先缓解孩子的窒息感。 这位大哥正说着呢,立刻展开行动。他爬到防盗窗周围,一把提住孩子的衣服,将其向上拖拽。拉住孩子的瞬间,大哥居然把孩子直接就给救进了屋内。 眼看着孩子获救,现场的热心群众纷纷给以了热烈的掌声。正说着呢,孩子的父母、消防队伍的人员也都赶到,看到孩子没事了,大家都舒了一口气。 女孩的父母对热心帮忙的好心人给以了诚恳的感激,同时也反省自己,后面会找人来专门看护孩子,不再让孩子陷入危险境地。 1.父母都离开屋内,放任小孩一个人在家,孩子遭受危险,这对父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这对父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规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造成被监护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父母因为工作关系,长期将低龄儿童独自留在家中,可能会被认定为监护失职。作为监护人,需要保障孩子的安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为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如果父母无法保障孩童安全,明知小孩一人独居可能有危险,但是仍然让孩子独处,父母则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2.孩子爬防盗窗,差点坠楼,因为卡住脖子无法施救,如果好心人救助时,将防盗窗破坏,好心人是否需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免造成损害的,则由引发险情发生的人来承担责任。如果孩子父母因为监护失职导致孩子陷入危险状态,救助人破坏防盗窗施救则属于合法紧急避险行为。 这位救人大哥的行为,符合无因管理要件,在救助小孩的时候,如果需要破坏防盗窗,后期将孩子成功救出,这位大哥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而其见义勇为的行为会受到嘉奖和鼓励。 家长一方面要加强防护,保障儿童的安全;一方面要多多陪护,不能让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很容易发生危险。 对于本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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