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带家人出门旅游遇孩子高原反应需返程,情急之下男子订错出发地,在发现的一分钟内申请取消,却只有孩子的票拦截成功,男子和妻子想要退票需要扣除2000元费用。男子和旅游平台以及航空公司协商未果后,只能退票再买正确的机票。回到家后越想越憋屈,又找记者帮忙,可结果却是一样的。 本来好好的假期出行计划,却因陈先生一次输入错误闹的很不愉快,陈先生表示对航司的要求很不能理解! 陈先生想要趁着十一假期再错峰几天带家人去云南旅游,平日里一直忙于工作,疏于对家庭的关心,就想着趁此机会弥补一下。 十一黄金周出行的人太多,陈先生就打算十月四日再出发,然后再请几天假,十日再返程。 陈先生就连出行的攻略都做好了,从上海飞到丽江,然后再从大理返回到上海。因为是错峰出行,所以机票相对来说都合适了不少,正好满足陈先生带一家三口出行的需求。 陈先生和妻子带着女儿兴高采烈的在10月4日出发前往丽江,落地后办理了入住,然后就出去逛了一圈,再返回酒店休息。 陈先生和妻子的身体都没有出现任何的高原反应,只有女儿的身体在凌晨4点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陈先生发现4岁的女儿呕吐不止,心跳也很快,赶紧带着女儿前往医院就医。医生表示女儿是高原反应比较严重的,马上对其进行了吸氧治疗。 陈先生一家人在医院一直折腾到早上6点多,医生表示高原缺氧还会导致心肌损害,建议陈先生带着家人返程,毕竟孩子还小。 为了女儿的身体健康,陈先生也听从了医生的建议,赶紧在医院就购买返程的机票,想要第一时间返回上海,生怕女儿的身体出现任何的异常情况。 着急忙慌的订完机票后,陈先生看了一眼订单发现自己着急出了错,出发地选择成大理,但是他们一家人还在丽江,赶紧申请取消订单,前后也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静等十几分钟后,陈先生收到消息,4岁女儿的订单拦截成功,但是陈先生和妻子的订单已经出票,拦截失败。 等陈先生再申请退票的时候,却显示要扣除掉2090元的退票手续费。陈先生觉得手续费太高,而且发现到申请只有不到一分钟到时间,为什么要收取这么多的费用呢? 陈先生承认自己有错在先,但是平台和航空公司也应该有人性化解决退票的一面,于是赶紧联系了购票的第三方平台,但是平台表示退票费用是航空公司收取的,平台只能协助沟通。 陈先生又联系航空公司,航空公司表示退票的手续费收取是没有问题的,无法办理全部退款。 陈先生担心女儿的身体,虽然三方沟通过多次,但未达成一致,还是先退票购买正确的机票是主要的,于是就申请了退款,扣除2090元,退回2230元机票。 返回到上海后,陈先生就将自己的遭遇反映给记者,认为航司的退票很不合理,而且为什么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只有女儿的票拦截成功,而他和妻子的票却正常出票了? 陈先生自己的失误选错出发地,的确是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扣除一定金额的手续费无可厚非,但是要扣除掉一半的费用未免手续费太高。 而且陈先生选择退票是因为女儿的身体需要返程,而且他已经因此取消了云南之行的其他安排,损失也不小,航空公司应该给予旅客方便,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陈先生在购买完机票后,就已经与航空公司订立了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守订立合同后的相关规定。 陈先生因自身原因无法乘坐从大理出发到上海的飞机,是可以进行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的。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订完机票后,陈先生发现出发地选择错误,马上申请取消。但因成人票出票较快,所以陈先生和妻子的机票就没有拦截成功,需要再申请退票。 由于陈先生的个人原因要求申请退票,相当于取消双方订立的合同,对航空公司造成了损失,陈先生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只不过陈先生在确定订单和取消订单之间只有一分钟的时间间隔,航空公司收取2090元的手续费对于陈先生来说有点多,是陈先生无法接受的。 但是在航空公司的官网上并未说明,因个人原因选择错出发地而发生的退票,是不收取手续费的,所以陈先生退票时被手续的手续费用符合航空公司的退票要求。 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24条的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 陈先生退票属于是自愿行为,并非是由于航空公司原因导致的,所以航空公司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用并没有问题。 购票时的信息一定要核对准确,避免出现和陈先生一样的遭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