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明说评:京东对商家“二选一”,忘了前车鉴?据《羊城晚报》报道,京东在今年“双1

互联俊明 2025-10-25 17:23:32

俊明说评:京东对商家“二选一”,忘了前车鉴?

据《羊城晚报》报道,京东在今年“双11”期间对平台的一些品牌商家提出了新的经营要求:品牌在抖音等平台直播时,不得发放优惠券、抽奖,或标注“优惠”等字样,甚至禁止提及“更便宜”等字眼,否则将面临高额处罚。

此外,有商家向《羊城晚报》记者证实,京东还成立了巡查团队,每日对商家在多个电商平台的商品定价进行巡查监测。一旦巡查团队发现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最终商品售价(可能是叠加了平台补贴价后)低于京东平台售价,该商家就将面临京东平台百万、甚至千万级别罚款。例如,一个商品罚500万,两个1500万,三个4500万。

看媒体进一步调查,京东拿捏的是3C数码以及耐用消费品行业的大品牌。这类商家,在京东平台的销售份额较高,压着巨额保证金和货款。他们没有一点反驳的余地,被支配的死死地。

“双11”的本质是商家让利,消费者获益的市场盛宴,而京东近期推出的商家管控措施,却与京东一直憎恶的价值观,一直投诉的价值观相向而行。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变形的扭曲的商业行为,难道不是京东曾经声讨阿里、声讨美团的“杀手锏”吗?靠这种行为塑造自己弱势且老好人的形象,怎么今天就把它理所当然的捡起来,还用的有声有色?

2021年,阿里因为滥用渠道优势排除竞争,进行“二选一”,违背《反垄断法》中禁止限定交易相对人交易条件的规定 ,被罚182.28亿元。仔细看京东这次的操作,相较于几年前阿里的操作,内核一致,但进行了变种升级。比如,平台要求商家在抖音等渠道禁用“优惠”表述、不得发放优惠券,实质是限制商家自主开展促销活动;而以百万级罚款威胁商家维持京东最低价,通过惩罚性条款强迫商家在多平台经营中向京东倾斜资源,实质是通过处罚压力维持价格垄断,排除了其他平台通过价格竞争获取市场份额的可能。

京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二选一”的做法,负面效应很多。对消费者而言,跨平台比价的选择权被剥夺,该享有的优惠缩水。对商家而言,自主经营权和利润空间被挤压,进一步对京东高度依赖,继而形成恶性循环。对行业而言,阻隘资源自由流通,迫使竞争从服务创新转向被动服务平台规则。

最近两年,因为反垄断部门对“二选一”行为持高压态势,各大平台都变得收敛很多。虽然还是会有各种“擦边”的排他行为,但像京东这样明目张胆操作的,少之又少。所以,当京东祭出这些杀伐商家的条条框框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万一被逮住,会有什么后果?能承受吗?

京东的霸权思维,不是破环市场生态底线的理由。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终究会被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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