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5年!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山东邹城"入室抢

平露看世界 2025-10-29 15:57:36

【获刑15年!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山东邹城"入室抢婴案"二审结果近日公布。这起发生在2001年的案件中,主犯赵玉坡(受害者邻居)伙同韩某雪等人,蒙面持刀入室,砍伤婴儿父亲李得喜并捆绑其家人,抢走仅出生约100天的男婴小石,后以1.2万元将其贩卖。该案因小石于2022年因其他案件被警方通过DNA比对发现身份而侦破。赵玉坡、韩某雪一审均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蒙面持刀入室、砍伤家人、暴力抢夺婴儿,这一系列行为情节极其恶劣,严重挑战了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

根据中国《刑法》,入室抢劫的起刑点确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本案中,犯罪行为不仅具备"入室"和"抢劫"的特征,其抢劫的对象更是一个仅百日的婴儿,对受害者家庭造成了长达二十余年的巨大创伤。主犯赵玉坡仅被判15年有期徒刑,与公众对正义的期待存在较大落差。

诚然,"上诉不加刑"原则保障了被告人的上诉权,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如此恶劣的犯罪,一审量刑是否充分考虑了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值得深思。法律的威严在于其与罪行相匹配的惩罚,对于这种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破坏社会基本秩序的犯罪,唯有从严惩处,方能震慑犯罪,告慰受害者,并坚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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