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不尊?”上海一节地铁车厢上了一位蓝衣老人,有人很自觉地把爱心座位让给他坐,

榆晓暖 2025-11-01 21:47:01

“为老不尊?”上海一节地铁车厢上了一位蓝衣老人,有人很自觉地把爱心座位让给他坐,他却不坐,转身坐在了一位女孩的大腿上,女孩想抽出腿,可老人的屁股却死死贴在上面。 旁边一位大哥实在看不下去了,用大腿顶他的屁股,试图让他起身,老人两只手牢牢地抓住头顶上的吊环,就是不起来。 气得大哥更用力地顶了,还说道:“现在要不是和谐社会,你早就完了!”谁知老人听了还嘎嘎乐。 后来女孩快下车了,老人还是不起来,她只好报了警,并录了视频作为证据。 老人违反了哪些法律呢?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该事件的老人在地铁上强行坐在女孩大腿上,属于猥亵行为,并且不听劝,情节恶劣,应该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 2.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回到该事件中,老人违背女孩的意愿,坐在她的大腿上,无论女孩怎么反抗,他都不起来,构成性骚扰,女孩有权让老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的网友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老人的行为太反常了,看起来像阿尔茨海默症。 即使如网友所说,也要经司法对老人的精神鉴定确认,如果鉴定为老人实施行为时,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就不对他处罚,但要求监护人严加看管,并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老人依旧要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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