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考勤管理是这样规定的:每个月有三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不予处罚;超过三次后,每次半小时以内扣50,半小时以上扣200,一小时以上扣半天出勤... 这条至少已经执行了5年的管理制度,最近却被研发部新来的一名员工给投诉了,原因是这违法,第一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第二是员工迟到的时间,公司可以扣除缺勤时间对应的工资,凭什么一小时以上就要扣半天... 对于员工的投诉,hr总监正面回应:第一,公司扣的不是工资,是绩效。具体对应的考核指标是”职业态度“大指标所对应的“纪律性”; 第二,拿公司研发人员平均20000+的工资算,折算时薪大概是115块,如果迟到半小时以内,公司才扣50,员工还占便宜呢~ 之所以半小时、一小时以上的缺勤扣的要多,这是因为对于99%的人来说,半小时以内的迟到足可以了,对那些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的,必然要重罚,他们才会重视... 当时我们也在场,听了领导的这番回应,立时就有种“要不然人家当领导”的感觉:这事经她这么一说,竟然有种“好像有点道理”的感觉,真是不服不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