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就亮了两次选票,居然要被判两年刑?罗智强直接爆猛料:这根本是“奉旨办案”,你敢信? 事情得捋明白,7月26号岛内罢免投票,赵少康投完票后,选务人员都提醒两次让折好选票,他愣是没当回事。第一次平举在胸前,把圈选的地方对着记者镜头,走到投票箱前又举了一次,拍得明明白白。 11月6号台北地检署直接起诉他,还要求从重量刑。赵少康开记者会懵圈了,说“非常错愕”,自己不是故意的,第一次投罢免票不熟悉,而且本来要去非洲看动物大迁徙,为了投票都取消了,没必要亮票表态。 可检方不买账,说他从政几十年,当过副领导人候选人,不可能不懂规矩,还说他事后“饰词推托、态度敷衍”。罗智强直接点破这事不对劲,按规矩亮票得被制止还不退出才算犯罪,赵少康根本没这情况,就是对立党派罢免输了不甘心,借着司法名义整人。 前民代邱毅也说了,以前岛内亮票大多就是罚点钱,这次直接要判有期徒刑,明显是小题大做,有政治起诉的嫌疑。 说白了,这就是岛内两拨人斗来斗去,拿法律当工具。普通人犯这事可能罚点钱就过了,换成有头有脸的政治人物,就往重了判,这操作真的刷新三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星星之火
赵被关也好,别放出来分裂国民党,内斗蓝,外斗软蛋,给民进觉下跪了,也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