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4月9日报道,上海一位父亲花2400万给儿子买婚房,3个月不到小两口就离婚,女方分走1500万!但父亲技高一筹,买房时留了一手,状告两人还钱!法院:女方应承担共同还债责任,以1500万为限! 2025年上海某法院,女方接过判决书手发抖:刚分的 1500 万婚房财产,竟要全拿去还 2400 万借款,一分没剩。 她这时才懂,孙父当初买房时让儿子签《借款协议》,不是多此一举,而是早留的后手,让她措手不及。 时间拉回两人结婚前一个月,孙父坐在办公室翻购房合同,建筑生意多年的谨慎让他没直接掏钱。 他叫来儿子:“这 2400 万算你借我的,签个协议,免得以后有麻烦。” 孙先生虽不解,但还是照做了。 孙父特意让财务在转账时备注 “借款用于购房”,还将协议和转账凭证锁进保险柜,这些细节后来成了关键证据。 另一边,女方正忙着选婚礼场地,以为孙父全款买房是对她的认可,从没想过财产背后藏着法律约定。 婚后第 2 个月,小两口开始频繁吵架,女方觉得孙先生事事听父亲的,没主见;孙先生觉得女方太计较。 第 3 个月,女方提出离婚,态度坚决,还提出要分割婚房 —— 她认为这是婚后共同财产,该得一半。 孙先生找父亲商量,孙父没慌,只说:“按流程走,别忘了咱们签的协议。” 随后让律师准备材料。 离婚协议签订时,女方顺利分到 1500 万房产折价,她以为这事就结束了,没想到半个月后收到法院传票。 法庭上,女方律师称 2400 万是孙父对儿子的赠与,不属于债务,可孙父律师当场拿出《借款协议》。 协议上明确写着 “借款 2400 万用于购买婚房,还款期限为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后一年内”,签字日期是婚前一周。 律师还提交了银行流水,转账备注 “借款” 与协议日期对应,甚至有孙父和儿子讨论还款的聊天记录。 女方这才想起,婚前孙先生提过 “买房钱是家里借的”,她当时没在意,以为是随口说说,没放心里。 法院审理后认定:《借款协议》合法有效,购房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按分得财产比例偿债。 判决下来,女方不仅没拿到钱,还得配合办理财产过户用于还债,她后悔当初没看清财产性质就离婚。 事件传开后,孙父的朋友都夸他 “有远见”,他却只是说:“我不是算计,是不想家里辛苦钱打水漂。” 孙先生后来重新投入工作,他说这段经历让他明白,婚姻里不仅有感情,还要把财产问题说清楚。 女方则很少再提这段婚姻,据说她后来咨询了律师,了解到婚前财产约定的重要性,也算是吸取了教训。 如今,那套婚房已被挂牌出售,售价刚好覆盖 2400 万借款,孙父收回了钱,没让家里有太大损失。 周边邻居提起这事,有人说孙父太理性,也有人说换做谁都会这么做,毕竟 2400 万不是小数目。 这件事也成了小区里的 “普法案例”,不少准备结婚的年轻人,都会主动咨询婚前财产如何约定。 律师们也常拿这个案例提醒客户:感情再好,涉及大额财产时,白纸黑字的约定才是最稳妥的保障。 没有狗血的争执,也没有激烈的对抗,这场财产纠纷最终以法律判决收尾,留给大家的是更多关于婚姻与财产的思考。 信息来源 :九派新闻 父亲2400万给儿子买房 不到仨月小两口离婚 文方分走1500万 父亲状告两人还钱:买房时儿子曾打欠条 法院:女方应承担共同还债责任 以1500万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