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商家想要平账是不是找错对象了! 江苏苏州一名3岁幼童在母亲未陪同的情况下,与同伴进入“好想来零食乐园”,拿取两块价值约6元的泡泡糖未付款离开。母亲发现后立即带孩子返回道歉,并按店家要求,依据前一位顾客60元的消费金额赔偿。 这样的赔偿已经超过了泡泡糖的价值10倍,而这也是一点依据都没有。 对此,孩子的母亲也没有说什么,表示同意。可随后,该市老板娘当众宣称“近期店内丢失数千元商品均为该幼童所为”,并指责孩子“偷窃”。 这就对有点离谱了。商家是不是对零食店1000块钱的东西没有概念? 一个走路刚稳当的小玩意,能偷人千元的零食?那的偷多长时间才能偷够。 更何况,成年人想要拿走1000的零食都有点困难。 对于这样的污蔑,孩子的家人自然是不认可,要求提供监控证据,并承诺“若有证据愿十倍赔偿”,但超市始终未能出示任何录像证明。 有意思的是,店家拒绝调取监控,反指责家长“抠字眼”,导致冲突激化并报警。 而据最新的消息,门店退还50元赔偿款(家长实际支付10元),并否认曾指控幼童偷盗千元商品,称该说法为“网络谣言”。 果然,冤枉你的人,是知道你有多冤枉的。 好想来总部成立专项工作组核查,承诺通过官方渠道通报进展,但截至11月11日未公布调查细节。 整个事件就很离谱,到底是平账还是管理疏忽。真有千元失窃,怎么不报警?反而去污蔑一个孩子,真是可笑。 若超市最终无法举证,其指控可能构成名誉侵权;若家长所述不实,亦需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公众以官方调查结论为准 好想来回应门店称3岁娃偷千元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