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今天仍是世界公认的敌人:根据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任何国家对发动军国主义的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2025-11-11 15:15:15

日本今天仍是世界公认的敌人:根据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任何国家对发动军国主义的日本实行军事打击合法 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中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至今保留着的“敌国”的规定,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同盟国交战的国家(轴心国成员德国、日本、意大利及其盟国)。这些条款的设计是为了防止日本等轴心国如若再次发动侵略,联合国成员国在特定情况完全可以合法的对其采取军事行动。 其中第53条规定区域组织(如北约、美洲国家组织等)在未经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成员国采取强制行动,除非是针对“敌国”的防止侵略措施。 第77条规定,涉及托管制度,提到对“敌国”领土的托管安排,即二战战败国的殖民地或占领地可能被置于联合国托管体系下(如日本和意大利的海外领土)。 第107条,明确规定联合国成员国可以对“敌国”采取行动,以执行二战结束后由同盟国作出的相关决定(如占领、裁军等),且不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其他规定。这一条款被称为“除外条款”,允许对前敌国采取某些不受宪章一般限制的措施。 虽然日本1956年加入联合国,但并不意味宪章中的“敌国”条款失效,由于“敌国”条款的规定仍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虽然自1995年起,日本、德国等国多次呼吁删除或修改“敌国条款”,认为其已过时,但联合国核心成员均认为现实意义仍然存在,所以以“难以取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程序复杂”等为由,拒绝修改。 在纳粹、法西斯及军国主义轴心国中,德国是反省罪恶侵略扩张史比较彻底的国家,唯独日本,对其军国主义扩张和侵略战争的历史没有认真反省过,不但如此,它还时时刻刻想重温军国主义的迷梦,一旦世界上任何正义的力量受到日本军国主义的威胁和侵略,任何国家都可以根据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对日本军国主义实施合法的反击和打击。

0 阅读:0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