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山西狗主人被反杀案,其中一名伤者韩军不是本案的受害者! 你敢信吗?这可不是空穴来风,是庭审上控方都“不打自招”的事实!韩军根本不是无辜路人,而是狗主人郭某刚的亲妹夫,跟着郭某刚妻子赵某晖、外甥刘某伟一起上门“讨说法”的同伙,这哪是受害者啊,分明是带着人闯宅的“帮凶”!2025年正月初二晚上7点多,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刻,韩军跟着赵某晖,手里没闲着,对着申某良家的大门又砸又踹,还把厨房玻璃砸得粉碎,碎片溅了一院子,邻居听见动静出来劝都拦不住,这架势哪像是来协商的,分明是来泄愤的! 申某良当时都快被逼到绝路了!这位60岁的老人,面对三个青壮年的围殴,退到院子墙角根本没地方躲,鼻骨被打得骨折,身上全是淤青,妻子和女儿上前阻拦也被推倒在地 !窗台上那把平时用来杀鱼的刀,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他拿起刀胡乱挥刺,不是要主动伤人,而是想把闯进来的人逼退,保住自己和家人的命!韩军就是在这时候被划伤的,说白了,这伤是他非法入侵、动手打人换来的,纯属自食其果,跟“受害者”三个字半点关系都没有! 庭审上的反转简直大快人心!申某良的辩护律师李圣一追问,控方一开始还闪烁其词,最后不得不承认,韩军的伤是申某良正当防卫造成的!这就意味着,韩军从“受害者”名单里被踢了出去,反而成了非法入侵住宅的加害者之一!要知道,他和赵某晖、刘某伟早就因为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现在庭审又坐实了他的加害者身份,这波操作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韩军之所以不是受害者,法律上早有明确界定!他主动参与砸门闯宅、围殴他人,本身就实施了不法侵害,申某良的反抗完全是为了制止这种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所以他的受伤根本不能被认定为“受害”。反观申某良,作为住宅的主人,面对深夜闯入的不速之客,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他的反抗不仅合法,更是人之常情——换做任何一个人,在家人被围殴、家门被踹破的情况下,都会拼尽全力保护自己和家人吧! 这里藏着三个关键知识点,很多人没看透:第一,《刑法》第245条明确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韩军等人砸门踹窗闯入申家,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第二,正当防卫的核心是“制止不法侵害”,只要侵害正在发生、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申某良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标准;第三,刑事案件中“受害者”必须是无辜遭受侵害的人,像韩军这样参与不法侵害的人,即便受伤也不能认定为受害者。 你觉得深夜闯宅围殴,防卫时该把握什么度?如果韩军被认定为加害者,他该承担什么责任?其实这起案件的关键,从来不是“狗被摔死”的小事,而是“非法入侵”的大事——住宅是公民的安全港湾,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暴力闯入,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社会秩序的根基。 韩军不是受害者的认定,不仅还原了案件真相,更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它告诉我们,任何不法侵害行为都要付出代价,即便你受伤了,也不能掩盖自己的过错。申某良的反抗,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更是对非法入侵行为的警示,希望这样的认定能让更多人明白,守法是底线,侵权必担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张建国
组团冲击别人家庭的都应该逮捕判刑
大凤 回复 11-20 13:36
赵某晖也应该被追究责任啊 她参与了纠集人员 上门打架 她是主谋
用户13xxx83 回复 11-21 10:11
反正我就判申某防卫过当故意杀人无期徒刑,其他参与打砸的杀狗的你们判,该抓抓该枪毙枪毙,由你们高兴[吃瓜]
cctcct2014
大年初二,对方携着器械、带着好多人破门而入。业主任何反应都是正常合理的,这不应该讨论!!!
用户10xxx18 回复 大凤 11-20 16:43
赵某晖是黑社会头头。应严查严惩!
大凤 回复 11-20 13:37
赵某晖也应该被追究责任啊 她参与了纠集人员 上门打架 她是主谋
用户10xxx04
如果这样都不是正当防卫那这法律要切底修改下了
天涯孤客 回复 11-19 20:31
幸亏有个好律师
用户10xxx70
反诉非法侵入住宅,暴力打砸伤人,团伙作案犯罪
江江
坚决支持正当防卫
用户10xxx14
这个不就是典型的黑社会吗?
用户15xxx09 回复 11-20 08:34
团伙
塵夢如煙
一条狗让这家族几代人考不了公了
天河一号
9个暴徒手执利刀(剪力)等凶器闯入民宅企图行凶,屋主奋起抵抗,为自保,慌乱中杀死一暴徒!
用户10xxx10 回复 11-20 13:46
死者死于刀伤(剪刀),屋主拿的是杀鱼刀,这可能是乌龙事件,然后讹诈屋主。
冰雪不雨 回复 11-21 10:56
是暴徒团伙误杀团伙成员,结束了暴乱,还诬陷受害者
用户10xxx41
有些深远层次的黑恶,盘根错节!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Zhong
这个案件非常明白。非法入侵住宅,侵害人身攻击。为什么过去快一年了。山西的检方还没定入侵者的法律责任?
花开富贵
为什么私闯民宅不归案例
在路上
这是侵略者,不是受害者
诚信
怀疑是棒子拿的,帮凶成帮杀
春华秋实
大晚上的,聚众持械闯入别人家中伤人,是我直接全部团灭,喘气的一个不剩!
冷傲友
这是涉黑入宅抢劫吧
用户88xxx88
黑恶势力
MY
非法入侵,打死不为过
用户15xxx30
为什么没有律师的介入法官的判决判断会有那么大的出入?
用户10xxx20 回复 11-20 07:00
如果这家人太穷请不起律师。乍办??
知足常乐
原来狗妹老公也参与非法打砸
用户12xxx54
正当防卫不就是故意伤害对方,阻止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吗?不故意伤害对方,能阻止违法侵害吗?
陈先才
朋友上门有好洒,豺狼来了有猎枪!打倒侵略者!杀尽狗豺狼!申家干得漂亮![作揖][作揖][作揖][点赞][点赞][点赞]
成精曾经来过
典型的政协委员涉黑案件,怪不得到现在还没整明白!幸亏有一个好律师![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寻者
当时一个手机打电话报警在一个手机录像就好了 可惜光线不好
过路客
三人组团就是黑社会
轻风细雨
这不就是黑恶势力吗?
就会逗你
你应该问法官怎么看
伯仲叔季
控方是谁?[大笑][大笑][大笑]
思钱想厚
这看来刑侦检察院法院三方都是站队在原告方了,亘到开庭原告方的凶器砸门窗的器械都找不到了,主要证据都沒有还能开庭审案是不是有些暇嗤
小七的姥爷
韩军的上是剪刀刺的,他自己也承认
否极泰来
龙哥反杀案?
光头强
狂到没边了!
用户11xxx39
这案异地审查会爆出更大的瓜
一起潇洒
正当防卫无罪!
look
搞事糟苗你太嚣张
村长
真搞不懂,为什么施暴者变成了原告,受害者变成了被告。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crdrct
被狗咬的家属是正当防卫,若有罪天理不容。
lzy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用户10xxx66
家里装一个摄像头也是我们老百姓申诉的工具。
用户10xxx95
唉!你都60多岁了,于公:把那9个祸害都送去地狱,于私:给自己提前安排9个殉葬者。多好!
用户10xxx11
1,这货的伤与申某无关?刀上无他的DNA!2,这货的肚子贯通伤来自剪刀,剪刀持有者好像是死者?存疑,需公安刑侦、检查院补充侦查。3,死者在本案的角色是劝架者、看客、斗殴的参与者?应该不难确认的。
小五
意思是三个砸门的是非法,六个没砸是合法进入?QJ的守门也是犯罪啊…
用户21xxx62
也够凄凉的二个老公一齐冇了 富不倍位也
用户10xxx11
1,这货的伤与申某无关?刀上无他的DNA!2,这货的肚子贯通伤来自剪刀,剪刀持有者好像是死者?存疑,需公安刑侦、检察院补充侦查。3,死者在本案的角色是劝架者、看客、斗殴的参与者?应该不难确认的。
用户10xxx24
如果是发生右外国,允许乱枪打死入侵者。
用户43xxx00
不是被逼急了也不会拿刀乱捅了
Tzuzwei84
这几天自媒体怎么了,没完没了了。可恨老是刷出来
如果还有明天
致伤的是正当防卫,致死的是防卫过当,一案两罚,这跟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有异曲同工之妙
牵牛
这种人不判刑,天理不容
用户10xxx89
团伙犯罪,全部打靶
皓月当空
受害者是正当防卫者。
正义的人
已经明确黑恶势力上门打砸杀,反到把申家老头抓了关着紧到不放出来!
云天
三人以上,私闯民宅打砸伤人,天,是不是就是黑社会性质,团伙涉黑涉恶,该死!
花海无香
这么多少持械上门打砸不算黑社会?
木兰松
狗咬人是真,九人非法闯入民宅行凶是真,正当防卫
荧火虫
应该全补刀,四个全弄死就对了
用户10xxx07
团伙作案这不算正当防卫什么算
一缕月光
查一下提起宫树的人吧
花海无香
才死一个,剩下的该去坐牢
匆匆
这么明显的案子就是非法侵入正当防卫。
用户18xxx16
控方是业务不熟悉?还是有猫腻?有关部门应彻底查一下。是业务不熟悉应及时调离岗位。以免害人误已损国。是猫腻应依律从重惩处。
大城
冲到别人家去打死活该,人家就是正当防卫,在自己家都不能保证安全,还谈什么公平正义
用户10xxx74 回复 11-21 10:38
这是义愤填膺的观点
Tyu
启动异地公检法进入司法程序立案侦查。
雅然
受害者,九年义务教育让我理解不了。谁是黑,谁是白。
贾半仙儿
这特么要是在老美那早就被突突死了
小鹿乖乖
这应该是黑社会团伙持械非法闯入吧,团伙应该重判,不受法律保护
星云
大年初二的事吗?快过去一年了,还没审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