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厕所20秒,1万4电脑没了!男子狡辩“捡的”,法律可不惯着 浙江杭州,刘先生就遇上了糟心事——在高铁上上个厕所的功夫,放在座位前方网兜里的笔记本电脑就没了影,那可是花14000多买的新电脑啊!换谁身上不得急得冒冷汗? 男子高铁上偷走邻座1万4千元电脑 咱先说说这事儿有多离谱。刘先生从杭州西坐高铁去连云港,中途起身去卫生间,也就几分钟的功夫,回来就发现电脑没了。赶紧找乘警报案,人家效率是真高,立马调了车厢监控,真相瞬间大白。 监控里看得清清楚楚,邻座的周某趁刘先生离开,眼睛盯着那台电脑就没挪开过,见周围没人注意,手疾眼快地把电脑拽出来塞进自己提包,前后连20秒都不到,动作熟练得让人怀疑是不是惯犯。这哪是“捡”啊,分明是瞅准机会下手的盗窃! 更可气的是,民警从南京追到上海把他抓了现行,周某还嘴硬狡辩是“捡来的”。真当高铁监控是摆设?现在的高铁车厢,过道、座位区域全是高清摄像头,别说偷东西了,就算是掉个硬币都能给你拍得明明白白。敢在这种“无死角”的地方作案,还想抵赖,纯属自欺欺人。 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必须好好给大家说道说道这事儿的法律后果。首先,周某这行为绝对构成盗窃罪,可不是简单的“顺手牵羊”。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多少算“数额较大”呢?司法解释明确了,1000到3000元以上就够标准,各地会根据经济情况微调,但1万4的电脑妥妥超过了这个数,而且已经达到不少地方“数额巨大”的门槛了。 可能有人问,高铁上偷东西有没有特殊说法?还真有。司法解释里专门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列为需要重点打击的情形,哪怕数额没到一般标准,只要有扒窃行为都能立案。周某在高铁上偷拿他人财物,本身就属于从重考量的情节。 再说说后续的法律流程,咱得明白这事儿不是抓了人就完了。第一步是侦查阶段,现在周某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警方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接下来会继续收集监控、赃物、证人证言这些关键材料,证据确凿后就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第二步是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核完案子,要是觉得犯罪事实清楚,就会起诉到法院。第三步就是审判,法院会根据盗窃数额、情节轻重判刑,像他这种1万多的涉案金额,要是没法定从轻情节,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得交罚金。 有人关心那台电脑还能拿回来吗?放心,法律有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必须追缴返还给受害人。不管周某愿不愿意,这台电脑都得还给刘先生。要是电脑被损坏了,刘先生还能要求他赔偿损失。而且如果周某能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理,但想完全免于处罚是不可能的,毕竟涉案金额摆在这。 借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个醒,坐高铁、火车时,贵重物品千万不能离身。别像刘先生那样放座位网兜里就走开,就算去厕所,也得把电脑、手机这些值钱东西随身带着,或者拜托邻座靠谱的乘客帮忙照看一下。真要是发现东西丢了,第一时间找乘警报案,越早报案越容易追回财物。 周某以为偷台电脑能发笔小财,没想到不仅电脑要还回去,还得吃牢饭,这辈子都留下犯罪记录,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事儿也给所有心怀侥幸的人敲了警钟:不管在哪作案,不管身份是谁,只要犯了法,就没有“法外之地”。高铁上的监控不会放过任何恶行,法律更不会纵容任何犯罪。 家人们,你们坐高铁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糟心事?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第一时间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何律普法 聊聊,也别忘了转发给身边出门的朋友提个醒! 带定位晒今日生活 我的今日状态:💪🏻充满干劲 我这里的天气:🍂微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