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11月19日,荷方宣布“暂停”行政令,但安世的控制权并未回到闻泰科技手中。荷

有渔儿 2025-11-21 07:19:50

尽管11月19日,荷方宣布“暂停”行政令,但安世的控制权并未回到闻泰科技手中。荷兰企业法庭,为什么至今未撤销紧急裁决? 荷兰经济部最早以《商品可用性法案》下达行政令,在随后企业法庭的程序中提交书面支持、出庭陈词,直接推动法院于10月7日作出“暂停中方董事职务、将中方99%股份交由第三方托管”的紧急裁决。 一、企业法庭至今“未回应”的核心原因,并非技术疏漏,而是制度与政治两层因素叠加: 1. 制度层面——荷兰“企业法庭”(Ondernemingskamer) 并非每天坐班的常设机构,紧急裁决一旦发出,只有出现新的正式申请(如撤销、复议或上诉)才能重启程序。 闻泰科技目前尚未向该法庭提交完整的“撤销紧急措施”申请,而是先通过政府外交途径施压,因此法庭在程序上“无案可审”,自然保持沉默。 2. 政治层面——案件已被高度政治化。荷兰经济部虽然于 11 月 19 日宣布“暂停”行政令,却并未撤回向法庭递交的全部立场文件,也未公开要求法庭解除托管。 对企业法庭而言,只要政府这个“利益相关方”不松口,加之案件涉及所谓“国家安全”,法官倾向于把“皮球”踢回给行政部门,避免自己承担政治责任。 3. 时间差与策略博弈——荷方宣布“暂停”行政令后,需要与中国商务部继续谈判后续条款。 法庭若立即回应,可能打乱政府层面的谈判节奏,因此选择“暂不处理”,给外交斡旋留出空间。 企业法庭“没有回应”并非技术遗忘,而是“程序上无人正式提请 + 政治上等待政府松口”的双重结果。只有当中方股东向法庭正式提交撤销申请,或荷兰政府明确撤回支持立场,法庭才会被迫作出新的裁决 。 二、尽管11月19日荷方宣布“暂停”行政令,但企业法庭的上述措施依然有效,安世的控制权并未回到中方股东手中。 1. 荷兰政府把“国家安全审查”与“公司治理诉讼”两条路径并用,行政手段与司法程序互为补充,目标都是剥夺中方的实际控制; 2. 企业法庭的紧急裁决被质疑受到政府“幕后推动”,荷兰官方所谓“司法独立”在该案中被认为流于形式; 3. 即使行政令被暂停,只要法院托管和董事停职措施不撤销,中方仍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实质上仍由荷方托管; 4. 事件凸显部分欧洲国家以“去风险”为名,通过行政+司法组合方式对中资股权进行事实上的“国有化”或“接管”,为海外投资带来新的政治-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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