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笔下,两宋时期的江湖,第一大派是少林寺,第一大教是全真教,第一大帮则非丐帮莫属。丐帮帮主,从乔峰到洪七公,都是盖世大英雄。那么问题来了:宋朝时候,是不是真的有一个叫作丐帮的江湖组织呢?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一种类似于丐帮的乞丐行业组织,而且从文献记载的角度来看,它出现的时间也正是在宋代。不过,它的名字似乎不叫丐帮,其首领也不叫帮主,而是叫作“团头”“丐首”“丐头”。冯梦龙辑录的《古今小说》收有一篇《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就介绍了南宋时杭州的乞丐行业组织:“话说故宋绍兴年间,临安虽然是个建都之地,富庶之乡,其中乞丐的依然不少。那丐户中有个为头的,名曰‘团头’,管着众丐。”故事中的金玉奴,是一名富家女,她父亲就是杭州的丐头——你没有看错,当叫花子的首领也是可以发家致富的:“且说杭州城中一个团头,姓金,名老大,祖上到他,做了七代团头了,挣得个完完全全的家事,住的有好房子,种的有好田园,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真个廒多积粟,囊有余钱,放债使婢;虽不是顶富,也是数得着的富家了。”团头的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按乞丐行业的例规——众丐叫化得东西来时,团头要收他日头钱。若是雨雪时,没处叫化,团头却熬些稀粥,养活这伙丐户;破衣破袄,也是团头照管。所以这伙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如奴一般,不敢触犯。那团头见成收些常例钱,一般在众丐户中放债盘利。若不嫖不赌,依然做起大家事来。原来,众丐平日需向团头缴纳“日头钱”,并服从团头的权威,以此换取组织的照应:当雨雪天气,众丐无处乞讨时,团头要负责熬粥供养众丐。团头则将收到的“日头钱”用于放贷盘利,理财投资,慢慢地便积累下过人的财富。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乞丐团体,是一个典型的父权型组织,众丐必须完全服从命令,如同奴仆一般,对团头不得有丝毫触犯。团头具有收税(日头钱)的权力,而且这团头之职似乎还可以世袭,杭州金家至少干了八代团头,金老大是第七代,后来他又将团头之位传给了族人金癞子。如此看来,下一任团头为谁,完全由上一任团头指定。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南宋杭州乞丐团体又类似于一个公积金管理公司,众丐上缴的日头钱有如公积金,当遇上雨雪天气、乞讨不到食物时,可以从公司那里获得救济,而公司用于购买救济粮的经费,显然来自公积金。团头还是特别具有经济头脑之人,并不打算将手头负责管理的那一大笔公积金沉淀起来,而是拿出来用于投资,借钱生钱。或许有的朋友会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分明是晚明文人整理的小说,不能用它来证明宋代已出现了丐帮。有道理。不过,《金玉奴棒打薄情郎》其实并不是冯梦龙原创,而是根据明朝中期(16世纪上半叶)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中的一则记录改编而成,原文如下:宋时,杭丐者之长曰团头,虽富,而丐者之名不除。有一团头家,富而女甚美,且能诗,心欲嫁士人,人无与为婚者。有士新补太学生,贫甚,无所避,又得妻之资,罗书而读,遂登第,授无为军司户……由于《西湖游览志》所辑录的乃是历史掌故,而非文人的虚构性创作,“宋时,杭丐者之长曰‘团头’”之说必有所本。换言之,田汝成应该从宋元文献中看到过有关杭州团头的记载。只不过这文献今天可能已经佚失了。其实,从宋人的记载,我们也不难推断宋代已有乞丐行业组织。据《东京梦华录》,北宋东京内,“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东京城的各行各业都有“规格”(即行规),什么行业穿什么工作服,都受规格约束,乞丐也不例外,衣着必须严格遵照行业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如果没有一个类似行会的组织来统率、管辖众丐,恐怕是很难做到这么井然有序的。北宋陈襄编撰的《州县提纲》也提到乞丐组织:“常平义仓,本给鳏寡、孤独、疾病不能自存之人,每岁仲冬,合勒里正及丐首括数申县,县官当厅点视以给,盖防妄冒。”意思是说,常平仓、义仓是官方设立的福利救济机构,每年冬春,各县的常平仓、义仓照例要给不能自存的穷人发放粮食,乞丐也在救助范围内。因此,每至农历十一月,官府会要求各里正、丐首统计需要接济的人数,然后报县汇总,县官核实后,即按统计人数发给粮食,由各里正、丐首领回,分发给受救济的人户、乞丐。丐首即众丐之首,既然有乞丐之首领,当然也有乞丐之组织。丐首的职责是每年冬季协助官府登记需要救济的人口名单。其职虽说微不足道,但毕竟也是权力,后来便有丐首将这一权力用于寻租,只有那些向丐首行贿的乞丐,才有机会被丐首列入政府救济的名单;而且,众丐领取到的救济粮,往往要分给丐首一半。丐首因此捞到不少财富。发展到清代时,乞丐组织已经相当严密,甚至出现了黑社会组织的特征。据《清稗类钞》记载,各县都有管理乞丐的头目,叫作“丐头”。不管是本地的乞丐,还是外来的乞丐,都受丐头管辖。在县里开商店的商家,要按时给丐头纳钱,然后便可以从丐头那里领到一张“葫芦式之纸”,上面写着“一应兄弟不准滋扰”,商家将这纸贴于大门,众丐见了,便绕行而去。如果仍有不晓事的乞丐上门讨钱,商家可召见丐头进行责罚。乞头虽然身份是叫花子,但财富远胜于一般市民,其收入来源主要有二:(一)众丐乞讨到的钱,丐头要抽取若干;(二)过年过节或举办红白喜事,商铺与人家要给丐头赏钱。此外,凡有新乞丐加入,必须向丐头贡献三天的乞讨所得,名为“献果”。丐头持有管辖众丐的信物:杆子。“丐头之有杆子,为其统治权之所在,彼中人违反法律,则以此杆惩治之,虽挞死,无怨言。杆不能所至辄携,乃代以旱烟管,故丐头外出,恒有极长极粗之烟管随之。”金庸笔下的丐帮“打狗棒”,大概就是从杆子演化而来的。清时京师的丐头,向来还分为“蓝杆子”“黄杆子”两种:蓝杆子统辖普通的乞丐,黄杆子统辖八旗出身的乞丐。这班八旗子弟尽管沦为乞丐,却自视为高等之丐,只在端午、中秋、年终这三个时间点才出门讨钱,而且他们决不挨家挨户乞讨,而是两人做伴,来到商店门口,一人唱曲,一人敲鼓板。伙计必须拿钱打发他们。如果给钱少了,或者慢了,此商店必被黄杆子乞丐纠缠不休,直至生意歇业。有人说,蓝杆子、黄杆子便是金庸小说中丐帮污衣派与净衣派的原型。
在金庸笔下,两宋时期的江湖,第一大派是少林寺,第一大教是全真教,第一大帮则非丐帮
灵犀锁所深楼
2025-11-22 09: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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