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喜欢草书书法的,只因为草书太难认了。我认为写字的核心目的就是记录信息、表达思想并实现有效交流。如果写的字,绝大多数的人都不认识,那能叫“书法”?如果有人说龙飞凤舞的挺好看,我想那只能称为“绘画”了。 第二届“中国书法大厦杯”书法大奖赛上有一副书法作品,是草书,据说获得了50万奖金的特等奖,后来因网友反应强烈,经大奖组委会评审复查,该草书特等奖的获奖资格最终被取消。 我把这幅草书作品,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楞是没认出几个字来,即使认识的,只能说是像,也不敢确认到底是不是。我又数了数作品上的字数,最后也没能数清这幅作品上到底有几个字。 一个网友评论说: “谁能在半小时内,把这幅书法的每个字认出来,我奖励10万元”,另一个回复: “甭说是半个小时,半年也认不出”。这话虽是玩笑话,却真实反应了该书法作品的晦涩难懂。可是为啥偏偏这样的作品才能获得特等奖呢?难道“不懂的”才是“最好的”吗?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图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