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手机是不是总刷到“婚前同居算家庭成员”这个事儿?好多小情侣、准备同居的年轻人都在聊,有人觉得挺安心,也有人懵懵懂懂的,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啥。以前咱们脑子想的都一样,觉得只有领了证、户口本上写着名字的,才是法律认的家庭成员,没扯证就同居的,顶多算搭伙过日子的对象,真要是出点啥事儿,法律也不会按一家人的标准来管。但现在不一样了,简单说就是,只要俩人情侣关系稳定,天天住一块儿、跟一家人似的过日子,哪怕没领证,在刑法上也会被当成“家庭成员”看待。 可能有人要问了,这到底是啥意思啊?其实核心就是为了保护同居里受委屈的那一方。咱们身边真不少这样的情侣,早就不是单纯处对象了,一起交房租、分摊水电费,谁生病了对方端水拿药,双方父母都见过,甚至婚期都聊过了,这种朝夕相处的日子,早就有家庭那股子味儿了。可以前总有些没良心的人,钻了“没领证不算一家人”的空子,同居的时候对伴侣呼来喝去,要么冷暴力搞精神控制,要么甚至动手打人,还嘴硬说“这是我们俩的私事,外人管不着”。受害者想维权吧,又因为没婚姻关系,找不到啥明确的法律依据,最后只能吃哑巴亏。现在这么一改,稳定同居的就算家庭成员了,那这种暴力行为就不再是“私事”了,施暴的人会被按虐待家庭成员的条款追责,受害者也能光明正大地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总算有法律给撑腰了。 不过也有人担心,那平时跟对象拌个嘴、冷战一两天,算不算“虐待”啊?这完全没必要瞎操心,法律可没这么较真。关键得看俩点,一是“稳定住一块儿”,二是“长期反复欺负人”,比如天天辱骂、动不动就动手、或者把对方的钱管得死死的不让花,这种才会被认定成虐待。要是就偶尔因为谁洗碗、谁拖地吵两句,顶多是情侣间的小摩擦,根本够不上法律介入的程度。法律是给那些真心过日子的人保驾护航,不是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上纲上线。 还有人分不清,这是不是说同居跟结婚没区别了?其实差别大着呢。结婚证带来的继承权、财产分割那些权益,同居关系还是没有的。这次的认定主要是在刑法层面,针对的是虐待、暴力这种事儿,该保护的保护,该追责的追责。说白了,就是法律承认了现在社会上这种稳定的亲密关系,既没说结婚不重要,也没鼓励大家只同居不结婚,就是想告诉所有人,不管领没领证,都不能随便欺负跟你一起过日子的人,同时也给那些真心想好好过的同居者,多了一份安全感。 现在网上看法也挺分裂的,有人觉得这事儿办得好,总算能管住亲密关系里的暴力了;也有人担心,会不会让年轻人对同居更谨慎了,毕竟现在谈恋爱、结婚本来就有不少顾虑。不管怎么说,这个规定的核心就是保护弱者、惩治坏人,至于后续怎么把权益和自由平衡得更好,还得大家慢慢讨论、慢慢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