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浙江绍兴,一男子看到有人收银行卡,就以500元的价格把自己银行卡给了对方,可他并非无知,而且知道对方可能要用来洗钱,于是想着“黑吃黑”,自己把钱取出来,料定对方不敢报警,结果三天后就被警方找上门了 赵某刷手机时看到一条收银行卡的信息,一张卡给五百。他心里打了个小算盘,觉得反正自己那张卡吃灰很久,放着也是放着,就把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全给了对方。手里多了五百块,他当时心情特别美,觉得这波稳赚 等到他冷静下来,回味细节时才发现事情有点不对劲。对方收卡的时候态度很不自然,还不停追问能不能大额转账、挂失麻烦不麻烦 赵某突然心里一紧,意识到这卡大概率要被拿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正常反应应该是立刻去报警,结果他脑子里闪出的却是另外一个念头,觉得既然对方打算干坏事,那肯定不敢闹事,不敢报警,那他是不是还能反手占一波便宜 于是他跑去银行挂失,说卡丢了。等新卡到手,他查余额整个人愣住,卡里多了六万多。他一边取钱,一边还觉得自己特别聪明,觉得对方哑巴吃黄连,敢怒不敢言 他这一套操作看着像占便宜,实际是把自己送到火坑里。因为这笔钱不是天上掉的,是涉案资金,一旦他取了,就是在占别人的财物。更关键的是,那些利用别人银行卡搞事的人不报警,不代表警方不知道 三天后警察上门,把赵某带走。他还没反应过来,事情就已经落了定性。法院认定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金额还不小,属于盗窃,最后判了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显然赵某的小聪明没有用到地方,有些人觉得别人违法,那我坑一下又能怎样,反正他不敢说。可现实里,真正的风险从来不是来自那些搞事的人,而是来自系统和法律 一张银行卡,背后连着的是一个人的身份信息,也是银行的监管链路。一旦交出去,等于把自己放到别人手里。你不能预设别人不报警,也不能预设执法部门不会查到你。吃亏的永远是最先伸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