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的李姐(化名)说起自己的婚姻,只用了一句话概括:“月子里都下得去手,这还是人吗?” 当年她剖腹产第十天,丈夫就因为“汤太咸”一拳砸在她肚子上,刀口当场崩线,血顺着病号服往下淌。那一刻她明白: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可娘家人轮番劝:“孩子还小,忍忍吧”“他写保证书了,再给次机会”。于是,男人每打一次就写一张“再也不动手”,结婚七年,保证书攒了十几份,淤青也攒了十几轮。 直到去年,女儿亲眼看到爸爸拽着妈妈头发往墙上撞,哭着喊“不要打妈妈”,李姐才彻底死心。她带着娃、保证书、医院验伤单,一起交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男人还想来“秀恩爱”,被法官一句“家暴证据确凿”怼了回去。 现在,李姐拿着离婚证,租了套小两居,白天上班、晚上带娃,她说:“不是我不给机会,而是机会早被拳头打没了。” 律师提醒:保证书≠护身符,验伤、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才是硬证据。家暴面前,别被“面子”绑架,也别让“为了孩子”成为继续受伤的理由。先保护好自己,才有力气保护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