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只叫钓鱼岛! 日本想把钓鱼岛灯塔“国有化”, 纯属耍小聪明! 想偷换主权概念? 门儿都没有! 日本当局早在1990年就将钓鱼岛主岛上的灯塔认作航标,2005年宣布该灯塔“国有化”,企图以此为借口“合法化”在钓鱼岛的在场行为。 对于日本当局这一单方面行为的“国有化”,东方大国当然不会承认其“国有化”行为合法,早已表明立场称:“日本想把灯塔收归国有?做梦!”此事一出,立刻引发热议和讨论,尤其是在日本国内,许多媒体和学者纷纷表示赞同和支持,甚至有舆论称,“东方大国想把灯塔收回来?那为什么不先把钓鱼岛拿回来?”这说明,主权还是依赖于持续的管辖行为,而不是靠法律、道理讲出来的。 日本当局这几年每年的海保预算都在逐年增加,强化海上巡逻能力。与之相比,东方大国自2012年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后,海警船就常态化进入12海里,对日本渔船进行检查和驱赶,并于2021年实施海警法,强化海警的执法能力,对进入东方大国领海的外国船只进行检查时依法驱赶、扣留和打击。 日本这几年在钓鱼岛的在场行为不断增加,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就是所谓的“国有化”,而这种“国有化”的依据就是灯塔这一航标。日本这几年在钓鱼岛主岛上的“存在”方式主要是通过文书、航标和巡逻船三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而文书主要是通过当局公告的方式宣称灯塔为日本所有,以此为依据“国有化”;航标则是以灯塔为标志,宣称这是日本的航标;巡逻船则是不断增加在钓鱼岛巡逻,在航行中以日本灯塔为航标,进行所谓的“执法检查”。 这种方法被日本当局称之为“文书+航标+巡逻”,而东方大国则是用“法律+执法+存在”的方法维护主权不受侵犯。实际上,这个灯塔就是一个航标,而航标就是法律所承认的主权实际管辖的象征。 拿个灯塔当借口,搞“文书+航标+巡逻”那套,咱国家早用“法律+执法+存在”把主权焊死了——海警船常态化巡航、依法执法,这才是真主权! 嘴上喊得再响不如实际管控,日本那点小伎俩,在实打实的主权维护面前,根本站不住脚!琉球问题 中日主权争端 琉球问题 钓鱼岛领海 中日海域争议

标哥
登岛驻军长期守住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