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子婚前和男方同居还怀了孕,结果后来两人退婚了,男方竟然起诉要求女方返还11.8万元彩礼。 江苏无锡这女子和男方在2024年2月订了婚,男方给了11.8万元彩礼。之后两人就同居了,没多久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 本来这可能是个小生命的惊喜,可谁能想到,两人因为生活里那些琐碎的事儿,三天两头吵架,感情越来越差,最后一气之下就解除了婚约。 女子没办法,只能自己去做终止妊娠手术。这得多痛苦啊,身体上的疼不说,心里的伤估计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 可男方呢,这时候却把女方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彩礼。这男方这么做,真让人有点寒心。女方在同居期间,不仅承受了身体上的变化,还经历了怀孕又流产的痛苦,这对一个女人来说,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打击。 而且两人都订婚了,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感情虽然没了,可也不能这么绝情啊。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考虑到了这些情况。法院觉得,虽然两人没办结婚登记,但已经共同生活了,而且女方还有妊娠经历。 要是仅仅因为没登记,就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这明显有违公平原则。你想啊,女方为了这段感情,付出了这么多,身体和精神都受了伤,要是再把彩礼全要回去,那女方也太可怜了。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了共同生活的情况、女方的孕育经历,还有当地的习俗,判决女方返还男方47000余元。 这个判决结果,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既考虑了男方的权益,也照顾到了女方的实际情况。 其实类似这样的事儿,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不少。就像河南有个女子,和男友恋爱同居期间怀孕流产,后来男方给了16.8万元彩礼,两人举行了婚礼但没办结婚登记。 一年多后两人分手了,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彩礼,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判决女方返还3万彩礼,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还有成都也有个案例,男孩和女孩同居近3年,男孩给了女孩8.8万元彩礼,后来两人分手了,男孩要求全额返还彩礼,法院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女孩承担了较多共同生活支出,最后酌情判令女方返还4万元。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就能看出来,法院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的时候,不会简单地只看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共同生活时间、孕育情况、彩礼使用情况等等。 毕竟婚姻不是一场交易,彩礼也不是衡量感情的唯一标准。在一段感情里,双方都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女方,可能会承受更多的身体和心理上的压力。如果仅仅因为没登记,就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这对女方来说太不公平了。 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应该以真诚和责任去对待。彩礼只是一种习俗,它代表的是一份心意,而不是用来衡量感情深浅或者作为婚姻的筹码。 希望大家在面对感情和婚姻的时候,都能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少一些计较和算计。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快来评论区说说吧,让我们一起探讨探讨,也让更多的人能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婚前彩礼纠纷 订婚退彩礼 彩礼反还 彩礼 怀孕 未婚先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