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在苹果专卖店置换新款手机时,因对新手机屏幕大小不满要求退货,却遭商家拒绝,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事情源于女子原本使用苹果16 Pro Max,出于对更大屏幕的需求,她决定将其置换成最新款的苹果17 Pro。然而拿到新手机后,她发现屏幕尺寸比预想的小很多,不符合自己的使用习惯,便提出退货。 商家以“你用了就是二手了,退的话一天折损350块钱”为由,拒绝了女子的退货请求。商家认为,用户使用商品后,商品已产生使用痕迹,处于二手状态,退货会造成经济损失。对此,女子极为不满,她觉得自己只是试用了几天,手机并无明显损坏或使用痕迹,理应享有退货权利。 女子的愤怒回应引发公众关注。她称:“不合适凭啥不能退?一分钱不能少,把我旧手机还我,不退钱我天天来,还让我父母来闹!”其言辞间尽显对商家霸王条款的不满,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实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品若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描述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若仅因个人喜好改变,退货则需符合商家的退货政策。 这起事件反映出当前部分商家在促销和售后服务中,存在“二手商品”定义模糊、退货政策不透明的问题。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尤其是在置换、试用环节,应详细了解售后政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商家也应秉持诚信经营原则,合理处理退换货事宜,尊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总之,消费者权益应得到尊重与保护。无论商品是否为二手,合理的退换货政策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希望此类纠纷能通过沟通和法律途径妥善解决,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理性维权,明确自身权益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