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复旦大学沈逸教授说的很对, 立法不能建立在少数人的利益之上,立法应该以大多数人的权益为出发点,不能因为个案的道德虚荣影响社会需求,更不能因为个案的道德虚荣而隐患百姓的生命安全。 沈逸教授说,真正的民意应该是理性的建言,而不是情绪发泄,更不是追求私利的利益团伙。 这话听着实在,一点不绕弯子。你想啊,要是立法只盯着少数人的好处,那大多数人怎么办?比如之前有人说某类特殊群体要搞特殊待遇,要是真这么定了,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可能就受影响了。就像过马路,不能因为某个人想图方便闯红灯,就把红绿灯给拆了,那大家过马路都得提心吊胆,这不就是拿多数人的安全换少数人的方便嘛。 再说那“个案的道德虚荣”,这词儿听着有点绕,但事儿其实特常见。比如网上偶尔会爆个什么新闻,某个人遇到点事儿,网友一激动就开始喊“必须立法管管”,可没人想这事儿是不是只占极少数。就像之前有人说某类宠物伤人,立马有人喊着要禁养所有宠物,可大多数养宠物的人都规规矩矩,凭啥因为一个坏例子就让所有人受牵连?这不是拿少数人的错,让多数人买单嘛,最后还可能影响到大家正常的生活需求。 还有那民意,可不是随便在网上骂两句、喊两句口号就算的。之前有个政策征求意见,有人根本没看完内容,就跟着别人一起骂,说这政策不好,可问他哪儿不好,他又说不上来。这哪是提意见啊,就是纯粹的情绪发泄。还有些人更过分,借着“民意”的名头,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小算盘,比如某些商家想垄断市场,就故意煽风点火,说现有政策不公平,这种根本不是为了大家好,就是为了自己多赚钱。 真正为大家好的意见,得是实实在在的。比如有人说小区附近没菜市场,买菜不方便,就建议在合适的地方建个便民市场,还说了具体的选址和管理办法,这才是理性的建言。立法就像盖房子,得先摸清大多数人需要什么样的户型、什么样的配套,不能只听少数人说“我想要个超大阳台”,就不管其他人连卧室都不够住。 咱们普通人可能不懂那么多法律条文,但心里都有杆秤,知道啥政策是为大家好,啥政策是偏了方向。立法得盯着多数人的日子,听那些实在的建议,别被少数人的声音带偏,更别让情绪和私利坏了正经事儿。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