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经研究,现就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二、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三 网页链接

金融监管总局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经研究,现就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三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六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二、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两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四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三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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