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留过洋的大学法学教授及其培养的博士生大量进入立法决策层,这事值得十分警惕! 他们深受西方白左思想影响,经常提一些西式修法意见,打着维护人权旗帜,让多数人利益让位于少数人利益,把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逐渐异化为为少数权贵服务的资本主义法! 毛主席当年带领中国共产党人闹革命、建政权,始终把“人民至上”刻在法治建设的起点。延安时期,他亲自审定《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废除肉刑,重证据不重口供”,哪怕在战争年代,也坚持法律要为劳苦大众撑腰。有个故事至今让人动容:一位干部犯错触犯法令,有人因他战功赫赫请求从轻发落,毛主席坚决反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干部犯法更要从严”。正是这种“不偏袒权贵、不忽视百姓”的法治理念,让人民看到了公平正义,凝聚起改天换地的力量。 反观如今部分西式修法主张,看似冠冕堂皇,实则暗藏偏颇。就像德国受白左思想影响,推行“平等教育”却导致理工科人才断层,纽约左派市长放宽犯罪处罚让城市治安恶化,这些都是将少数群体诉求凌驾于多数人利益之上的教训。有些留洋学者无视中国国情,照搬外国法律概念,把“法教义学”这类不符合中国法治传统的理论生搬硬套,却忘了我国法律的根基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少数权贵站台。这种“留学国别主义”式的立法建议,本质上是让社会主义法异化为少数人的工具,与毛主席当年确立的法治方向南辕北辙。 毛主席曾说:“我们的法律,是保护人民,不是保护剥削者压迫者的。”这句话至今振聋发聩。我国的法治建设,从来不是照搬照抄的“拿来主义”,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中国方案”。那些真正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域外经验,我们可以借鉴,但必须经过本土化改造;而那些违背多数人利益、脱离中国实际的西式糟粕,必须坚决抵制。 立法权关乎国计民生,容不得半点偏差。我们期待进入立法决策层的学者们,能牢记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初心,跳出西式思维的桎梏,立足中国大地,倾听人民心声,让每一部法律都成为守护多数人利益的坚固防线。唯有如此,才能让社会主义法治永葆本色,真正为民族复兴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