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昨晚(12月4日晚)报道:“中国大陆公安未事前通报,便以小三通金厦

怪兽瞎蹦跶了 2025-12-08 00:32:24

新加坡联合早报昨晚(12月4日晚)报道:“中国大陆公安未事前通报,便以小三通金厦航线将多名涉诈台湾人遣返金门后,台媒报道原本再有三人以相同方式返回,但被金门方面拒绝。” 新加坡联合早报 12 月 4 日晚的一则报道,把金厦海域上演的一场现实版 “魔幻荒诞剧” 摆到了大众眼前,中国大陆公安未事前通报,便通过小三通金厦航线将多名涉诈台湾人遣返至金门,可就在首批人员顺利登岸后,原本计划以相同方式返回的另外三人,却被金门方面直接拒之门外。 这一幕看得人直皱眉头,毕竟这些人不是什么在逃通缉犯,而是已经在大陆服完刑期、接受完劳动改造的自由人,想回自己的老家,竟被自家公权力拦在了码头之外。 要理清这事儿的离谱之处,得先说说这批涉诈台人的来路,早年他们在柬埔寨等东南亚地区,把黑手伸向了两岸同胞,尤其是专挑大陆老人下手,一个个越洋电话打过去,骗走人家的棺材本,其中还牵扯到轰动一时的 “3・10 特大案”。 案发后大陆警方顶着跨国办案的压力,依据法律属地原则把这些人抓了回来,该判刑的判刑,该处罚的处罚,那时候岛内舆论还一片喊打,巴不得大陆帮忙代劳清理门户,可谁也没想到如今大陆把最难的惩戒环节都完成了,想着 “包邮送回” 让他们回家团圆,接收方却突然摆起了架子。 台当局给出的拒绝理由是 “未事前通报”,听着挺冠冕堂皇实则根本经不起推敲,还透着一股明显的 “选择性失忆”,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两岸红十字会就签署了《金门协议》,专门规范这类人员遣返事宜,到了 2009 年海协会与海基会更是签下《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里面白纸黑字写着 “人道、安全、迅速、便利” 是最高原则,还明确可以通过海运直航方式遣返相关人员。 更让人觉得双标的是,台当局自己之前可没少享过小三通航线的便利就,在去年台湾警方为了省事儿、提效率,还美滋滋地通过这条航线从海外押解嫌疑人回台,那会儿没人跳出来说 “流程不合规”,再往前翻到 2007 年,福建警方一次性打包遣返 19 名涉事台人时,台湾刑警更是主动坐船到厦门去接人,脸上满是案子了结的轻松,压根没提什么 “提前通报” 的要求,怎么到了大陆送回刑满人员的时候,就突然搬出程序当挡箭牌了? 说到底这哪里是什么 “程序正义” 的纠结,分明是台当局心里有鬼,把这几个归乡人当成了烫手山芋,这批人在大陆已经把刑期服满,在法律层面是完完全全的自由身,一旦接回金门后续的安置、监管责任就全落到了台当局头上。 他们得操心这些人的就业问题,还得防着他们重操旧业,可岛内本就因为 “诈骗犯罪判罚过轻” 闹得民怨沸腾,要是这些人回去后再干起老本行,那股怒火肯定会直接烧到当局身上。 这笔政治账和治安账,台当局显然算得门儿清,把人挡在门外一方面能借机炒作两岸议题,在民众面前显摆自己有 “把关” 的权力,另一方面则是把社会治理的皮球彻底踢了出去。 这种做法既是对当年 “司法互助” 精神的公然背刺,也是一种极其短视的怯懦,要知道2009 年的司法互助协议里,本就把共同打击诈骗等经济犯罪列为重点合作事项,遣返刑满人员更是人道原则的基本体现,台当局如今的操作,完全是把协议当成了可以随意拿捏的废纸。 退一步讲就算是为了面子上的博弈,也不能把基本常识踩在脚底下摩擦,两岸打击跨境犯罪本就需要长期默契,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良性闭环,大陆帮着抓了人、判了刑,台方负责后续的安置和监管,这样才能形成完整的治理链条。 可要是台方连受过惩处的自家 “坏孩子” 都不愿意领回去,那下次再遇到棘手的跨境犯罪,谁还愿意费那个劲去帮着抓人、审判?当一条本为便民的小三通通道,变成了政治作秀的关卡,当回家这种天经地义的事儿,沦为了两岸博弈的筹码,最后亏空的不只是台当局的公权力公信力,更是两岸老百姓的安全感。 毕竟这三个人能不能顺利回家事小,可一旦这扇遣返的大门因为政治算计而随意开合,往后谁还敢相信所谓的法治尊严?这种只想享受大陆帮忙打击犯罪的红利,却不愿承担后续管理责任的 “巨婴” 心态,才是这场荒诞剧里最让人无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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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老丁

老丁

2025-12-08 10:53

不要正好!直接丢掉大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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