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冲突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最近看到地铁占座闹到互殴的新闻,两个人各被拘留五天。 这种事其实常有。上海有女子用包占座不肯挪,和大爷吵到全车厢围观;还有人为抢半个座位空间,闹上法院最后被判书面道歉。 很多人觉得动手情有可原。但警方处理逻辑很清晰:一旦还手,就算互殴。北京公交总队宣讲时说得明白,被打耳光最好选三种方式——按住对方等警察、躲开找证人、或者打回去。最后一种最吃亏。 法律看的是行为性质,不看你有多委屈。青岛地铁上有位大爷喊“我占十个座你也管不着”,被陌生男子扇了一巴掌。事后双方调解了事,但打人者终究要道歉。 遇到冲突,动手是最糟的选择。车厢里有监控,站台有工作人员,报警比挥拳头有用。为一时之气留个案底,值吗? 晒图笔记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