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辖市的历史变迁 1949年,延续民国行政区划,共有12个直辖市。后来又增加3个直辖市,共有15个城市曾经直辖: 北京、天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西安、旅大、长春、哈尔滨。 其中,东北有7个直辖市。建国初期,东北占全国工业的34%。是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 1954年,撤销直辖市,只剩下北京、上海、天津。 天津直辖市,1958年撤销,1967年恢复。 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

中国直辖市的历史变迁 1949年,延续民国行政区划,共有12个直辖市。后来又增加3个直辖市,共有15个城市曾经直辖: 北京、天津、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西安、旅大、长春、哈尔滨。 其中,东北有7个直辖市。建国初期,东北占全国工业的34%。是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 1954年,撤销直辖市,只剩下北京、上海、天津。 天津直辖市,1958年撤销,1967年恢复。 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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