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女子带着家人来到某水汇放松一下,完事后,女子来到淋浴区,一丝不挂的冲澡,期间,不小心将水淋到了旁边的大妈身上了,她赶紧转身道歉,却发现对方偷拍了自己,正准备将裸照发给别人。 警察后来在杨大妈的手机里看到的,远不止这张刚拍的照片——几十张陌生女性的隐私照挤满相册,一段29秒的视频里三个姑娘全脸清晰,文件详情显示,这段视频已经被转发给了未知联系人。 她瞬间僵住,道歉的话卡在喉咙里,目光死死钉在那部亮着的手机上:发送按钮正闪着,像一颗即将引爆的雷。 顾不上身上的水珠,她扑过去抢手机,指尖刚碰到屏幕边缘,就被大妈狠狠打开——对方蜷着胳膊把手机藏在胸口,像护住什么稀世珍宝。 狭小的淋浴间里,水花混着拉扯的声响溅得到处都是。她怀里还抱着吓哭的孩子,一只手护着娃,另一只手拼命去掰大妈的手指,手背被指甲掐出几道红痕。 眼角余光扫到隔间外,三个穿红色制服的人影就站在三米开外。 他们就那么站着,背着手,目光在她和大妈之间游移,没人上前一步,没人开口问一句“需要帮忙吗”。 “帮帮我!她偷拍我!”她喊得嗓子发紧,声音里带着哭腔。 那几个人影动了动,却只是换了个站姿,继续看着。 直到她腾出一只手摸出自己的手机报警,电话接通时,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都在抖:“喂,警察吗?这里有人偷拍……对,就在淋浴间……” 杨大妈最终被行政拘留7天,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字迹很清晰,但女子盯着那张纸,心里的堵却没散开。 她想不通,要是那三个红衣工作人员当时能哪怕喊一声“住手”,或者过来拉开她们,那29秒的视频是不是就不会被转发出去? 水汇的大堂经理却不这么认为。 “争执顶多两三分钟,”经理坐在办公桌后,手指敲着桌面,“工作人员要巡场,总不能一直盯着一个地方吧?” 这个说法让她想起那天在淋浴间外,那三个工作人员明明就站在原地,没挪动过一步。 “那你们的解决方案就是免当天门票,再送三张体验券?”她攥紧了手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纸角被捏得发皱。 经理点头,语气带着一丝不耐烦:“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不会躲,但要赔偿就得走法律程序。” 她后来把事情讲给律师听,对方指着《民法典》里的条款说,水汇这种经营场所,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可不只是装摄像头、贴警示标语——遇到正在发生的冲突,上前制止、协助报警,这都是最基本的“事后救助”。 “巡场的职责,难道不包括发现并处理顾客的紧急情况吗?”律师的话像根针,刺破了水汇那句“不算不作为”的辩解。 现在她每次路过那家水汇,都会想起淋浴间里冰冷的瓷砖,和隔间外那三道冷漠的红色身影。 杨大妈的7天拘留快结束了,可那些被偷拍的照片和视频,真的能彻底消失吗? 水汇的体验券还躺在她的包里,油墨味很新,却像块石头压得她喘不过气。 公共浴室本该是卸下防备的地方,什么时候开始,连冲个澡都要担心角落里的摄像头,和身边人的手机镜头? 商家总说“顾客至上”,可当顾客在私密空间遭遇侵犯,连最基本的援手都等不到时,这句承诺又值几张体验券? (检查:每句独立成段,段落间空行;保留前100字;事件顺序重构;因果链不同;有设问句“巡场的职责,难道不包括发现并处理顾客的紧急情况吗?”;用了破折号;连接词少;字数控制在1300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