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真荒唐!”山东,一男子在研究生女友意识不清醒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女友清醒后选择报警,还将男子及其父母一并告上法庭,索赔7万元并要求赔礼道歉。 这件事引发不少讨论,有人觉得情侣间没必要闹到这个地步,也有人认为女方诉求合理。但抛开情感层面来看,这根本不是简单的情侣矛盾,而是关乎身体自主权的严肃问题。 亲密关系从来不是侵犯他人的通行证,“同意”必须建立在清醒、自愿的前提下,意识模糊状态下的默许,在法律和情理上都不算数。 警方立案强制猥亵、组织调解赔偿的记录,足以说明男子的行为已经突破了边界,绝非无心之失。 法院驳回女方诉求,是遵循“先刑后民”的程序规则,并不代表男子没有过错。这一点一定要区分清楚,不能被“驳回诉求”的结果误导,认为男子的行为是合理的。 现实中,很多人对亲密关系的边界存在误解,总觉得相处时间久了,彼此就不分你我,却忘了再亲密的两个人,都是拥有独立人格和权利的个体。 身体自主权不容侵犯,这是底线,不会因为恋爱关系而改变。那些打着“恋爱”旗号忽视对方意愿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自私的表现。 真正的亲密关系,是建立在尊重之上的。无论感情多深厚,都要把对方的意愿放在首位,在做出任何可能影响对方的行为前,先确认对方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