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12月,上海法科大学五四诉讼实习团的集体合影。该实习团由上海法科大学法律系学生组建,因团员共计二十人而得名“五四”。社团每周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为学生提供实务案例参考与实践机会。 前排左一为赵韵逸,时任上海法科大学法律系主任。前排左五为沈钧儒,时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沈钧儒是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法学家,在新中国成立后,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长,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民盟中央主席等职。

1929年12月,上海法科大学五四诉讼实习团的集体合影。该实习团由上海法科大学法律系学生组建,因团员共计二十人而得名“五四”。社团每周举办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为学生提供实务案例参考与实践机会。 前排左一为赵韵逸,时任上海法科大学法律系主任。前排左五为沈钧儒,时任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沈钧儒是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法学家,在新中国成立后,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长,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民盟中央主席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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