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知名人士宋楚瑜在采访中直言:如果台湾不属于大陆,当年清政府又凭什么把台湾割让给日本? 这话听着简单,甚至有点大白话的味道,但细琢磨起来,简直就是逻辑上的“降维打击”,直接把那些试图篡改历史的论调给怼到了墙角。 咱们把时间轴拨回到几百年前,看看这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从康熙爷那是1683年收复台湾开始,朝廷就在那边设了府,后来到了光绪年间更是直接建了省。 这中间两百多年,派官员、驻兵马、收赋税,哪一样不是中央政府在行使主权?这一套行政班子运转得严丝合缝,档案库里的任命状和税收记录堆起来能有山那么高,这地界归谁管,当时全世界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到了1895年,甲午战败,李鸿章不得不去日本马关签那个让人憋屈的条约,当时谈判桌上,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咄咄逼人,非要清朝把台湾交出来。 大家注意一个细节,日本人是从清朝手里“抢”台湾,是要清朝政府在条约上签字画押认可“割让”,这说明什么?说明连日本人也非常清楚,台湾的主人是北京的清朝政府,要是台湾是个无主之地,或者是个独立国家,日本直接派兵占领就完事了,费那个劲逼着李鸿章签字干嘛? 更让人揪心的是条约传回台湾后的场景,岛上的老百姓听说自己被割让了,那真是“哭声震天”,士绅丘逢甲他们刺破手指写血书,说是要“拒倭守土”,还搞了个年号叫“永清”,意思就是永远忠于大清。 那时候台湾人要是觉得自己不是中国人,干嘛要跟日本人拼命?新竹、彰化那些地方,义军拿着土枪土炮跟装备精良的日军死磕,死伤惨重,这股子劲头,完全就是不想做亡国奴的悲愤,这几十万人的鲜血,把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事儿,浇铸得死死的。 说到这儿,大伙儿不妨在评论区聊聊:如果你手里没房产证,你能把隔壁老王的房子卖给别人吗?这日本人非得找清朝签“房产过让书”,是不是反而证明了这房子原本就是咱们的? 这事咱们得往深了看,宋楚瑜这句反问,其实是揭开了一个被很多人刻意回避的法理真相,那就是《马关条约》这份丧权辱国的历史文件,现在反倒成了一个铁证——它从反面证实了清朝对台湾拥有无可辩驳的完全主权。 这就是物权法里最基础的逻辑:你只有拥有一样东西,你才有资格把它割让出去,要是当年清朝没资格管台湾,那日本手里拿到的所谓“割让权”不就是废纸一张吗?日本可是精得很,他们认这个账,就是认定了清朝的主权地位。 再看后来二战结束那会儿,国际秩序是怎么安排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里字斟句酌,用的是“归还”和“窃取”这样的词,这字眼用得太精准了,什么叫“归还”?物归原主才叫归还。 要是台湾地位未定,那应该叫“独立”或者“托管”,绝不会用“归还中华民国”这样的表述,这就像是你家里东西被强盗抢走了,警察抓了强盗,东西肯定得还给你,而不是随便扔在大街上让人捡。 现在有些人非要在那玩文字游戏,想把这段历史给抹了,搞什么“去中国化”。可历史这玩意,它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那两百多年的治理记录抹不掉,那场悲壮的乙未抗日抹不掉,那纸条约背后的法理逻辑更抹不掉。 那些人想割断历史联系,就如同想抓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离地面一样可笑。 那时候台湾同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长达五十年,六十多万人为此丢了性命,这股子心气难道是假的?他们认同自己是中国人,这种文化和血缘上的根,早就扎进泥土里了,不是后来人随便编两句瞎话就能拔出来的。 宋楚瑜这一嗓子,其实就是把大家从迷魂阵里喊醒,让大伙看看脚底下踩着的这块基石。 不管现在的风向怎么吹,法理和历史的铁桩子就钉在那,谁想绕过这个桩子去谈什么“新地位”,那纯粹是自欺欺人,历史的账本每一页都有编号,撕不走也赖不掉,它冷冰冰地注视着每一个试图涂改它的人。 只有认清了来路,才配谈归途;只有读懂了“割让”的屈辱,才能明白“复归”的分量。 大家觉得,面对那些数典忘祖的言论,除了讲法理,咱们还需要做些什么才能让历史真相更加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