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父母!”湖北,一男子打工时,认识一女子,两人同居,生下8斤重女儿,给孩子上

百日依山尽 2025-12-17 00:03:05

“枉为父母!”湖北,一男子打工时,认识一女子,两人同居,生下8斤重女儿,给孩子上户口时,女子才告诉男子她已婚,女子表示自己要回归家庭,男子让女子带走女儿抚养,他每月给1000元,被拒后,男子独自抚养女儿5年,竟然想把女儿甩给福利院。男子:我50多了,每月就挣7000多,2个儿子都30多岁了没结婚,实在养不起了。 事情的源头要从五年前说起,50 多岁的阮先生在外打工时,认识了比自己年轻不少的郭女士,两人相处久了便走到一起同居。 不久后郭女士顺利生下一个 8 斤重的女婴,孩子出生后,两人抱着出生医学证明去给孩子上户口,可就是这关键一步,捅破了一个惊天秘密。派出所要求出示结婚证时,郭女士才支支吾吾坦白,自己根本没离婚,还处在婚姻存续状态。 这个消息让阮先生彻底懵了,可孩子已经出生,他只能和郭女士商量,先等她办理离婚手续,两人再补领结婚证给孩子落户。 可没等事情推进,郭女士的丈夫就发现了这段关系,扬言要以重婚罪起诉她。吓得魂飞魄散的郭女士,没敢有丝毫犹豫,直接收拾东西逃回了自己的家庭,把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儿狠心扔给了阮先生。 阮先生看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心里又气又无奈。他找到郭女士,提出让她把孩子带走抚养,自己每月按时支付 1000 元抚养费,可这个提议被郭女士断然拒绝。 无奈之下,阮先生只能独自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因为要在外打工挣钱,他只能把孩子托付给 60 多岁的哥哥帮忙照看,自己则一年到头难得回几次家。 这一养就是五年,如今女儿已经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可户口问题却成了拦路虎。阮先生咨询派出所才知道,非婚生子女要落户到男方名下,必须先做亲子鉴定,证明亲子关系后才能办理。 更让他焦头烂额的是家里的经济状况,他每月工资 7000 多元,要承担房贷,还要操心两个 30 多岁还没结婚的儿子的终身大事,再加上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压力大得让他喘不过气。 走投无路的阮先生,竟然动了把女儿送进福利院的念头,可真要这么做,他心里又满是不舍。每次和家里视频,女儿都会隔着屏幕甜甜地喊他爸爸,那份依赖和亲近,让他根本狠不下心。 他也清楚,从法律层面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就算是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随便把孩子送进福利院,根本不符合规定。 其实阮先生的困境并非无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郭女士作为孩子的生母,同样有抚养义务,就算不直接抚养,也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可如今他早已和郭女士失去了联系,就算想索要抚养费,也找不到人对接。当地妇联得知情况后,已经主动联系阮先生了解详情,准备协助他解决孩子的户口和抚养问题。 民政部门也表示,如果亲子鉴定结果确认阮先生和孩子的亲子关系,不需要郭女士配合就能办理落户;要是阮先生确实无力抚养,也需要郭女士和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出面签署放弃抚养权声明,他才能办理收养手续。 这些年,类似的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并不少见,很多孩子都因为父母的过错,陷入了户口难、上学难的困境。 法律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可现实中,总有一方父母会选择逃避责任,把所有压力都推给另一方,最终受苦的还是无辜的孩子。 阮先生的无奈或许能让人理解,可孩子是无辜的,她不该为父母的错误买单。无论是出于情感还是法律,他和郭女士都应该共同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而不是想着逃避。 当地部门的介入,或许能帮这个困境中的家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让孩子能顺利落户、入学,拥有一个安稳的成长环境。毕竟,每个孩子都值得被好好呵护,而不是在被抛弃和被嫌弃中艰难长大。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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