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骑电动自行车在浦东三林东书房路由北向南在非机动车道上以20km速度靠右正常行驶,在小转弯时,后面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了上来,由于这辆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撞击我后,前罩壳破裂报废,这显然是追尾事故,她全责。然而,这女孩硬说我急转弯,造成她刹车不及,要求我赔偿她900元修车费,我肯定不同意了。报警后,警察先是观察了一下事故现场,然后,询问了我当时的大致情况,并问这女孩,是不是这样?女孩认可了我的说明就。最后,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警察判女孩全责,并赔偿我的损失(尾箱有裂痕)50元。我看女孩的电动自行车是新买的,就主动放弃了赔偿。
央媒证实!电动自行车25公里时速,已经是经过提升以后的速度,原来的标准是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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