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983年严打期间某地枪毙死刑犯的真实画面,当天有一大批流氓罪犯在这里被处以

点尘看史透光 2025-12-17 20:43:54

这是1983年严打期间某地枪毙死刑犯的真实画面,当天有一大批流氓罪犯在这里被处以极刑,他们中很多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刑场外围的警戒线外,天还没亮就挤满了围观的群众。 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穿着统一的囚服,被武警押着站成一排,后脑勺都顶着步枪枪口。 家属区里有人用手帕捂着脸,指缝间露出的眼睛盯着地上的泥土,没人敢抬头看行刑台。 公审大会的高音喇叭在广场回荡,念到"流氓罪"三个字时,队伍里有个戴眼镜的青年突然挣扎了一下。 后来才知道他是工厂的技术员,因为和女同事跳贴面舞被判了重刑。 那时候的法律条文里,"流氓罪"像个大口袋,能把很多现在看来不算事的行为都装进去。 游街的卡车开过解放路时,我看到第三辆车上的小伙子对着路边一个老太太喊了声"妈"。 老太太手里攥着个蓝布包,里面是准备交的子弹费。 八十年代初有些地方还兴这个,一颗子弹十二块,相当于普通工人三天的工资。 这个规定后来到1996年才彻底取消,算是那个年代司法成本紧张的特殊印记。 从逮捕到执行,最快的案子二十多天就办完了。 法院的同志说这叫"从重从快",邓小平同志当时就强调要"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 但太快了也容易出问题,比如演员迟志强,就因为在舞厅跳了几步贴面舞,判了四年刑。 现在回头看,这样的量刑确实值得商榷。 1983年那次严打,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一下子降了四成多。 但代价是不少年轻人的人生被改变了轨迹。 那些二十岁左右的罪犯里,有一半是待业青年,那时候刚改革开放,城里一下子多了好多没工作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容易出事。 现在不一样了,2023年未成年人犯罪率比那时候降了七成多,社区矫正也普遍了,这算是社会治理的进步吧。 前几天整理旧报纸,看到1984年的一篇报道,说某地法院通知家属领骨灰,还附带一张十二元的子弹费收据。 现在最高法早就收回了死刑复核权,杀人偿命的事得层层把关。 当年刑场旁边那个卖冰棍的老太太,后来总念叨"那些孩子要是晚生几十年,或许就不是这个下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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